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在深圳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7人(包括外部监事3人),监事邱伟、车国宝、周建国、骆向东、储一昀、孙永桢、王群通过电话或视频参加了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经监事会过半数监事推举,邱伟监事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平安银行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邱伟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与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本行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各监事的专业背景、工作履历等基础上,兼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的延续性,本行第十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人员构成如下:
1、审计与监督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王春汉
委员:王松奇、孙永桢
2、提名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会主席:韩小京
委员:车国宝、王群
其中,王春汉先生、王松奇先生、韩小京先生在其卸任本行独立董事之日起开始履职,在此之前,原第九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其中,周建国先生在韩小京先生起任前继续履行提名与考核
委员会主席职责;骆向东先生在王春汉先生起任前继续履行审计与监督委员会主席职责;储一昀先生在王松奇先生起任前继续履行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委员职责。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