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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6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11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5月14日下午17:00在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8层8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截至2020年5月14日,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拟对该专户进行销户。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拟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银行账号项目
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110923309310103补充物流及供应链贸易营运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资金需求及财务预算安排,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运营效

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1年,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境内非融资性保函、进口信用证开证及押汇、国内信用证开证及其项下买卖方融资,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为20%。实际授信额度以北京银行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景华先生、孟联女士为本次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为及时办理相关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韩景华先生在授权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银行融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授权书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同银行协商综合授信具体保证金比例事宜以及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和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资金需求及财务预算安排,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用于开立进口信用证。

实际授信额度以江苏银行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景华先生为本次公司向江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为及时办理相关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韩景华先生在授权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银行融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授权书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同银行协商综合授信具体保证金比例事宜以及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和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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