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2月15日《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5号)的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本次发行价格为41.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37,8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4,498,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73,302,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31日全部到位,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18年1月23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4月4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8月17日,公司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嘉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巴彦淖尔市临津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项目 |
1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礼士路支行 | 0200003629200123968 | 甘其毛都嘉友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升级改造项目和智能物流综合系统 |
2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 | 321150100100178512 | 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 |
3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 | 110923309310103 | 补充物流及供应链贸易营运资金 |
4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014100000014007 | 补充物流及供应链贸易营运资金 |
5 |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嘉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015100000004458 | 甘其毛都嘉友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升级改造项目 |
6 | 巴彦淖尔市临津物流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 | 321150100100186875 | 巴彦淖尔保税物流中心(B型) |
三、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销户情况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履行义务。截至2020年5月14日,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拟对该专户进行销户。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项目 |
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 110923309310103 | 补充物流及供应链贸易营运资金 |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嘉友国际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行为,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嘉友国际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