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4),决定于2020年6月1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寿光懋隆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有关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恩荣先生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0年5月15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关于增加山东墨龙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为寿光懋隆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对于符合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二个工作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在距离原定股东大会日期十四日前向全体股东发出通函及公告,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恩荣先生共持有公司235,617,000股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9.5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为寿光懋隆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
公司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敬请各位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