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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科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6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关于信息披露和内幕知情人信息的规定,针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说明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19年6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19年6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交易期间合计买入(股)合计卖出(股)
常敏2019.8.2——2019.8.2610,00010,000
韩建国2019.10.902,400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上述人员在买卖股票时,并未获知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公司经自查后认为该等人员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以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经核查,在《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漏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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