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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天股份: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4

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大王山社区西部工业园第一幢深圳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柴明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9名,代表股份58,160,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342%,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3名,代表股份58,131,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97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6名,代表股份2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现场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159,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51,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9.9961%;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159,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51,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159,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51,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159,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51,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159,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51,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159,8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51,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153,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8%;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45,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1%;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柴明华、高军鹏、胡靖林、深圳市易天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数37,695,000股,均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不计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表决结果:同意20,464,8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51,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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