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0-036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绍兴贝斯美”)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8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 2019 年12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一、本期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0年5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宁波高新支行”)签署了《理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方
委托方 | 受 托 方 | 关联关系 | 资金 来源 | 产品 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息日 | 预计净年化收益率 |
绍兴贝斯美 | 工行宁波高新支行 | 无 | 自有资金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0年第74期G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万元人民币 | 2020年5月15日 | 2020年11月12日 | 1.30%-3.52% |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工行宁波高新支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和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变化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内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
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此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外,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工行宁波高新支行签署的理财协议及产品说明书》;
2、《理财产品购买凭证》;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