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股票代码:600363
南 昌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目录
序号 | 事项 | 页码 |
议程 | 2 | |
须知 | 4 | |
议案1 |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
议案2 |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4 |
议案3 |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9 |
议案4 |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7 |
议案5 | 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 29 |
议案6 | 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 |
议案7 | 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31 |
议案8 | 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32 |
议案9 | 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33 |
议案10 | 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4 |
议案11 | 关于增补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36 |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 38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2020年5月22日联创光电科技园)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联创光电科技楼九楼第一会议室
2、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0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参加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有关事项:
1、介绍参加股东大会人员:股东、董事、监事、高管、见证律师;
2、由见证律师宣布现场参加股东大会股东代表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
3、宣布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所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详细数据参见《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份登记名细表》),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须知;
四、主持人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的以下议案: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增补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六、主持人提请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书面表决,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七、主持人邀请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计票和监票;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有关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2020年5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上述人员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4、本次会议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此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参会股东代表表决时,须持有效授权委托书。
2、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可选择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是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
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本次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及其代理人在大会主持人安排下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4、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5、本次会议设监票、计票员共三位,分别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担任。监票、计票员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表决票汇总表》上签名。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为保证股东大会秩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请于开会前15分钟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申请表”,写明发言主题及主要内容,由大会秘书处按持股数顺序安排发言。
2、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超出议案范围,欲向公司了解某方面的具体情况,应在会后向会议主持人咨询。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3、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有义务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4、进行股东大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大会发言。
5、大会召开期间,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议案一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现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请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对本议案进行审议。
附件:《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22日
附件: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义务,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确保公司能够规范、有效地运行。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换届圆满完成。第七届董事会在成立伊始就发出了“解放思想,改革再出发”号召,明确公司发展战略,精挑细选管理核心团队,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激活上市平台融资作用,初步奠定了公司通过变革实现未来发展突破的良性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2019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1、明确公司发展战略,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稳健发展把握方向
董事会确定了坚持“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主体战略,要求一切工作均围绕“效率”和“效益”开展,明晰产业升级方向,确定传统产业发展路径。本年度,公司有效推动了激光、超导新兴产业发展,对LED、线缆等传统产业进行了升级调整。
2、优化完善管理团队,持续加强班子成员配置
董事会针对公司原经营班子成员的年龄、知识结构、专业领域等实际情况,首先聘任了经营班子新核心,后续又推动引入更多年轻、专业、复合型管理人才加入经营班子。目前,遵循老中青搭配的原则,公司已经打造出一支以李中煜总裁为核心,以总裁办、投资运营部、财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法务部、审计部、监察部等为主要部门的
高效、务实、有活力、有担当、更有战斗力的管理队伍。
3、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提高公司决策科学性投资与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向董事会提出了 “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主体战略,推动公司明确以激光、超导作为 “进而有为”发展方向,对致光、特微、欣磊、联志、电缆、信茂等子公司实施“退而有序”逐步转型升级改造;提名委员会推动公司通过学习赛马机制,持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均效能,公司选人用人机制更规范、更科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推动公司完善薪酬与考核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最基础最核心的制度与机制保障;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审计事务所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为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化解经营风险作出了努力。
4、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平台作用,积极研究部署资本市场融资为配合公司“进而有为,退而有序”主体战略,董事会持续关注资本市场改革动向,研究部署资本市场融资工作,督促公司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定向增发等再融资工具,或发行注册债务融资工具,逐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积极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2019年度经营情况
新一届董事会全力支持经营层工作,公司上下齐心,开拓进取,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19%,但实现营业收入43.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38%。尽管公司短期内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但通过近一年对新老产业持续调整优化,公司产业布局的变化积极而深刻。从长远来看,公司资产质量趋于优化,经营发展潜力逐步提升,呈现出蓄势待发的良好势头。
1、主营业务
(1)光电子器件及应用产品:2019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9.3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82%。其中:
背光源产品:子公司联创致光通过持续技术升级,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提高,营业收入达到16.57亿元,同比增幅达73.71%,是国内众多知名手机品牌认可和重视的核心供应商;但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质量成本、物料周转损耗成本等制造过程的成本管控能力不足影响,盈利水平有待提升。
智能控制器产品:子公司华联电子营业收入达到14.62亿元,同比增幅达11.49%,市场占有率同比持稳;受益于采购降本、效率提升等精益管理举措成效明显和汇率变动影响,净利润同比增长
30.34%。
(2)电线电缆产品:2019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4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38.41%。受通信电缆市场竞争白热化,传统的RF电缆与光缆市场需求低迷,5G推进速度未达预期影响,公司线缆产品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经营负担较重,出现较大额亏损,拖累公司业绩,线缆业务亟需转型升级。
2、技术研发
报告期内,围绕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公司加大了技术创新与技术研发,深耕新型低热阻超高能效LED封装、半导体照明及显示、智能控制、基于FOC变频/自适应的节能控制、人工智能系统等技术领域,更重点开展高温超导感应加热技术、半导体激光技术的创新和研发。公司研制开发的兆瓦级高温超导感应加热设备和大口径高温超导磁体经技术成果鉴定,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子公司联创致光“红外光学指纹识别LED背光源研发项目”获得南昌
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立项;子公司中久激光取得高亮度尾纤半导体激光泵浦源和2KW激光器驱动电源专利技术;子公司华联电子“高光效长寿命半导体照明关键技术与产业化”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2019年,公司获得专利授权40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20项,外观专利14个。
3、内部经营管理
(1)按照“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主体战略,布局高温超导、激光产业等新兴产业,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能;千方百计推动现有产业升级、改制工作,提升盈利能力。
(2)围绕总部“指导、服务、协调、监督”功能,引导公司优势资源向优质企业倾斜,重点做好管方向、管人、管钱和管重大科技专项等方面工作。
(3)抓好企业班子建设,大力推进领导班子配备、人才队伍与激励机制建设工作。推动干部轮岗、挂职锻炼,培养一批既懂专业又懂生产经营的综合型高素质人才;提拔年轻干部,实现干部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有序启动了针对80后的雄鹰计划、90后的春苗计划,为公司基业长青提供人才支撑;建立科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4)优化以风险为导向的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强化依法治企,全面构建“控制过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监督机制,防范经营风险,促进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运行效率。
(5)围绕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综合考虑各子企业资产业务、技术储备等内部资源,以及产业发展情况、股东背景、合作资源等因素,帮助确立各子企业的科技创新方向,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董事会2019年度日常运作情况
1、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2019年,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就51项议案形成了决议,为公司的合规生产经营提供了保障。会议的召开、表决及信息披露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公司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仔细审阅各类议案材料,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发表专业意见,明确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体现了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专业素养,维护了公司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专项职能,在对外投资、内外部审计、高管聘任等方面,按照各自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2、依法召集股东大会,全面落实会议决议
2019年度,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召集人职责,召集召开股东大会5次,审议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换届选举等各类议案17项。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各项工作均得到落实。
3、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
(1)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是上市公司应尽的义务,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年完成临时公告70次,定期报告4次。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公司的重大事项,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公司信息。
(2)多维度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通过电话、E互动平台、现场/电话调研、股东大会等多种方式保持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充分沟通与交流,及时更新、维护、完善公司投资者关系网页,确保公司网页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向市场传递公司良好的形象。
4、重视投资者保护,开展专题宣传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及江西证监局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公司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了投资者保护专项活动。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推送投资者保护专项活动、“宪法宣传周” 等主题的相关案例及知识,并及时更新宣传材料,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作用;突出主题,多种途径及时将投资知识和风险提示送到投资者跟前,帮助投资者了解案例背后的规则红线、风险底线,全面增强投资者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5、保持稳定政策,持续分红共享发展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额的30.19%,保持了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董事会2020年度重点工作
(一)聚焦公司战略,引领业务发展
充分发挥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专业能力和职责权限,提升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指导经营层高效实施发展战略。投资与战略委员会重点加强对公司中长期战略问题的讨论与研究,及时准确把握行业竞争格局、发展趋势和机遇,为业务发展引领方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持续优化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建设,充分调动高管、员工积极性,助推公司提升整体效能。董事会将大力支持并督促经营层持续推进现有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激光、超导产业等创新业务发展。
(二)加强三会规范运作,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进一步增强股东大会决策代表性。完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为投资者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表决创造条件,扩大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的范围。提升董事会运作水平,强化董事职责和董事的勤勉尽责意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主动接受监事会的监督,为监事会的正常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
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与内审体系,使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加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提高内部控制质量。
规范信息披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的各个重大事项,充分保证投资者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借力资本市场,发挥资本运作平台功能
公司将在企业创造价值的基础上,紧密对接资本市场,加强对企业品牌、企业发展战略的良性宣传,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出发,积极把握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政策红利,发挥上市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和上市平台融资作用,推动公司跨越式发展,努力创造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
议案二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现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请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对本议案进行审议。
附件:《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5月22日
附件: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财务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保证了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的落实及各事项的合法运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审议16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 会议 时间 | 召开 方式 | 议案 | 决议 |
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19年 1月15日 | 通讯方式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通过 |
第七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 | 2019年 1月31日 | 现场方式 |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通过 |
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 | 2019年 4月8日 | 现场方式 | 1、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6、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8、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9、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额度的议案 | 通过 |
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 | 2019年 4月29日 | 通讯方式 |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 通过 |
第七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 | 2019年 7月31日 | 通讯方式 | 关于增补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通过 |
第七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 | 2019年 8月16日 | 现场方式 |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通过 |
第七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 | 2019年 10月30日 | 通讯方式 |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 通过 |
二、公司2019年度规范运作情况及监事会相关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内部规章制度具体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履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公司生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管人员履行了诚信勤勉的义务,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形。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形进行了监督,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监事会认真审阅
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要求,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加强公司依法依规运作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议案三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现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请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对本议案进行审议。
附件:《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22日
附件: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 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为:联创光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联创光电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 目 |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营业总收入 | 4,354,617,984.69 | 3,445,562,477.86 | 26.38% |
利润总额 | 235,526,979.35 | 261,381,223.80 | -9.8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4,922,442.50 | 227,161,742.82 | -14.1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1,226,553.95 | 213,175,944.64 | -24.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093,789.63 | 37,381,576.10 | -30.20% |
总资产 | 5,751,716,015.32 | 5,133,824,950.78 | 12.0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2,617,552,422.31 | 2,446,120,860.04 | 7.01% |
股本(股) | 443,476,750.00 | 443,476,750.00 | - |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本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报告期内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同比变动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货币资金 | 59,842.01 | 10.40% | 65,744.54 | 12.81% | -8.9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59 | 0.00% | |||
应收票据 | 50,202.50 | 8.73% | 18,067.08 | 3.52% | 177.87% |
应收账款 | 109,001.28 | 18.95% | 107,059.27 | 20.85% | 1.81% |
预付款项 | 26,578.74 | 4.62% | 14,696.20 | 2.86% | 80.85% |
其他应收款 | 9,990.66 | 1.74% | 12,849.96 | 2.50% | -22.25% |
存货 | 69,213.11 | 12.03% | 74,080.74 | 14.43% | -6.57% |
其他流动资产 | 16,134.68 | 2.81% | 15,621.73 | 3.04% | 3.28% |
流动资产合计 | 340,978.56 | 59.28% | 308,119.51 | 60.02% | 10.66% |
长期应收款 | 105.28 | 0.02% | -1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1,736.49 | 26.38% | 128,961.48 | 25.12% | 17.6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94.05 | 0.09% | 494.05 | 0.10%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00.00 | 0.43% | 2,500.00 | 0.49% | - |
投资性房地产 | 447.19 | 0.08% | 469.21 | 0.09% | -4.69% |
固定资产 | 54,773.54 | 9.52% | 55,584.25 | 10.83% | -1.46% |
在建工程 | 1,779.33 | 0.31% | 364.91 | 0.07% | 387.61% |
无形资产 | 5,718.53 | 0.99% | 3,563.41 | 0.69% | 60.48% |
长期待摊费用 | 5,212.07 | 0.91% | 5,363.07 | 1.04% | -2.8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647.54 | 1.33% | 7,073.90 | 1.38% | 8.1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84.31 | 0.68% | 783.42 | 0.15% | 395.8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4,193.05 | 40.72% | 205,262.98 | 39.98% | 14.09% |
资产总计 | 575,171.60 | 100.00% | 513,382.50 | 100.00% | 12.04% |
报告期内变动比例超过30%的项目说明:
1、 应收票据:2019年期末金额较2018年期末金额增加
177.87%,主要原因是销售额增加,收到票据增加,且本期
会计政策变更不终止确认期末未到期已支付或者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
2、 预付账款:2019年期末金额较2018年期末金额增加
80.85%,主要原因是本年预付的货款金额同比增加所致。
3、 长期应收款:2019年期末金额较2018年期末金额减少
100%,主要原因是因谨慎性原则,已计提坏账。
4、 在建工程:2019年期末金额较2018年期末金额增加
387.61%,主要原因是本期启动高亮度超薄LED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目(三期)和翔安厂房两个在建工程项目。
5、 无形资产:2019年期末金额较2018年期末金额增加
60.48%,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购进了一项2,328万元的土地使用权。
6、 其他非流动资产:2019年期末金额较2018年期末金额增
加395.81%,主要原因是中久激光、中久光电支付的部分预付款重分类。
(二)报告期内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同比变动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短期借款 | 112,317.90 | 39.97% | 98,180.00 | 41.24% | 14.40% |
应付票据 | 45,303.59 | 16.12% | 33,435.04 | 14.04% | 35.50% |
应付账款 | 99,262.83 | 35.32% | 88,669.75 | 37.25% | 11.95% |
预收款项 | 2,420.72 | 0.86% | 1,939.05 | 0.81% | 24.84% |
应付职工薪酬 | 2,797.67 | 1.00% | 2,249.33 | 0.94% | 24.38% |
应交税费 | 1,410.99 | 0.50% | 1,557.85 | 0.65% | -9.43% |
其他应付款 | 8,874.03 | 3.16% | 8,143.40 | 3.42% | 8.97% |
其他流动负债 | 2,865.90 | 1.02%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5,253.64 | 97.95% | 234,174.43 | 98.37% | 17.54% |
长期应付款 | 2,940.00 | 1.05% | 1,440.00 | 0.60% | 104.17% |
递延收益 | 1,509.08 | 0.54% | 1,742.79 | 0.73% | -13.4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01.62 | 0.46% | 709.38 | 0.30% | 83.4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750.70 | 2.05% | 3,892.17 | 1.63% | 47.75% |
负债合计 | 281,004.34 | 100.00% | 238,066.59 | 100.00% | 18.04% |
报告期内变动比例超过30%的项目说明:
1、 应付票据:2019年期末金额较2018年期末增加35.50%,
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的增加导致备货增加,同时票据支付货款金额增加。
2、 其他流动负债:主要原因是本期会计政策变动,不终止确
认期末未到期已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
3、 长期应付款:2019年期末金额较2018年期末增加104.17%,
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联创致光公司向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4、 递延所得税负债:2019年期末金额较2018年期末增加
83.49%,主要原因是特微公司的固定资产在税法口径加速折旧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三)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股本 | 44,347.68 | 44,347.68 | - |
资本公积 | 63,335.91 | 63,582.38 | -0.39% |
其他综合收益 | 526.536333 | 313.82 | 67.78% |
盈余公积 | 18,448.49 | 16,427.49 | 12.30% |
未分配利润 | 135,096.63 | 119,940.72 | 12.6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1,755.24 | 244,612.09 | 7.01% |
(四)利润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变动幅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35,461.80 | 344,556.25 | 26.38% |
减: 营业成本 | 383,243.90 | 301,548.17 | 27.09% |
税金及附加 | 1,905.86 | 1,718.46 | 10.91% |
销售费用 | 11,888.40 | 8,385.12 | 41.78% |
管理费用 | 15,684.97 | 13,077.95 | 19.93% |
研发费用 | 15,265.10 | 12,605.33 | 21.10% |
财务费用 | 5,828.66 | 2,927.46 | 99.1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5.59 | ||
信用减值损失 | 2,930.33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2,649.36 | 3,520.60 | -24.75% |
加: 其他收益 | 2,175.05 | 2,474.54 | -12.10% |
投资收益 | 25,273.91 | 23,197.99 | 8.95% |
资产处置收益 | -19.65 | -70.29 | -72.05% |
二、营业利润 | 23,510.12 | 26,375.39 | -10.86% |
加: 营业外收入 | 610.04 | 719.45 | -15.21% |
减: 营业外支出 | 567.46 | 956.72 | -40.69% |
三、利润总额 | 23,552.70 | 26,138.12 | -9.89% |
减: 所得税费用 | 1,398.24 | 762.69 | 83.33% |
四、净利润 | 22,154.45 | 25,375.43 | -12.6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9,492.24 | 22,716.17 | -14.19% |
报告期内变动比例超过30%的项目说明:
1、 销售费用:2019年度金额较2018年度增加41.78%,主要
原因是收入大幅增加,运输费、售后、业务提成费等相应增加所致。
2、 财务费用:2019年度金额较2018年度增加99.10%,主要
原因是本期支付银行利息增加所致。
3、 资产处置收益:2019年度金额较2018年度减少72.05%,
主要原因是本期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4、 营业外支出:2019年度金额较2018年度减少40.69%,主
要原因是本期发生的产品质量扣款减少所致。
5、 所得税费用:2019年度金额较2018年度增加83.33%,主
要原因是当期计提的所得税同比增加所致。
(五)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本年比上年增长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09.38 | 3,738.16 | -30.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49.17 | -14,811.5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65.07 | 20,020.41 | -73.2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215.82 | 8,994.05 | - |
(1)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由于本期子公司联创致光销售增加,加大了对原材料的采购,而收款多以票据结算,付款多以货币资金结算,由此造成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上期有所下降。
(2)报告期内,投资性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本期子公司联创致光启动高亮度超薄LED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目(三期),增加对固定资产的投资。
(3)报告期内,筹资性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由于偿还债务所支付的本金及利息较上期增加。
(六)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长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9.07% | 29.55% | -1.62% |
流动比率 | 1.24 | 1.32 | -6.15% |
速动比率 | 0.99 | 1 | -1.27% |
利息保障倍数 | 4.30 | 7.69 | -44.11% |
(七)公司营运能力分析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 |
增长 | |||
应收账款 | 4.03次 | 3.29次 | 22.52% |
周转率 | |||
存货周转率 | 5.35次 | 4.23次 | 26.46% |
议案四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02,100,521.3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0,210,052.13元,本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81,890,469.1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04,124,447.61元,减去2018年度利润分配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共计23,060,791.0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62,954,125.80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可分配平均利润的30%”的相关规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末总股本443,476,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956,453.75元。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19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24%,低于30%,鉴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较大,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求,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为股东带来长远回报,更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以上分配方案提请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议案五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已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详细内容请登录查阅。现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请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对本议案进行审议。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22日
议案六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使用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请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议案七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使用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请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议案八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使用额度担保,担保金额为23,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签署之日起至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请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议案九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业务素质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请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议案十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拟增补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请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附:王涛先生简历
王涛,男,198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2008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吉安市峡江县低保局科员;2010年10月至2017年4月历任吉安市吉州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办公室科员、财务科科员,其中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借调城南专业市场指挥部工程部任科员;2017年4月至今任吉安市吉州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6月至今任吉安市吉州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组织科科长;2019年8月至今兼任吉安鑫石阳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议案十一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拟增补曾庆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日止。请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2日
附:曾庆勋先生简历
曾庆勋,男,198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9年9月至2014年12月历任吉安市安福县财政局农业股科员、信息中心主任,其中2012年3月至2014年12月借调吉安市财政局经建科;2015年1月至2019年7月历任吉安市吉州区财政局行政文教科科员、农业股副股长;2019年8月至今任吉安市吉州区财政局会计金融股负责人。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就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为:沈国权先生、李国平先生、邓波女士。2019年1月31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选举产生董云庭先生、李国平先生、邓波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3名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董云庭,男,194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副校长,电子工业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政研室主任,中国电子工业发展规划研究院院长,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外部董事,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会长,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赛迪集团战略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主任。2019年1月起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国平,男,1966年3月出生,澳大利亚南澳大学研究生(MBA),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评估师、注册土地估价师。历任上饶地区工业技术研究所助理工程师、上饶地区物价检查所干部、上饶地区财政局会计师、江西上饶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副所长、江西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江西分所副所长、所长,2013年6月至今担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总经理、高级合伙人,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2014年7月起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邓波,女,1963年7月出生,中国民建成员,华中科技大学博士、教授。历任江西师范大学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东交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华东交通大学新型工业化与城镇化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2014年7月起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股东大会出席次数 |
沈国权 | 1 | 1 | 0 | 0 | 0 |
董云庭 | 12 | 12 | 0 | 0 | 5 |
李国平 | 13 | 13 | 0 | 0 | 5 |
邓波 | 13 | 13 | 0 | 0 | 5 |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19年,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勤勉务实的原
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公司发送的董事会会议材料进行了审阅,并主动了解审议事项的有关情况,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能够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19年度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2019年4月8日,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额度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的日常存贷款行为,存贷款业务的利率均按商业原则,以不次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全体股东和本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关联方外的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2、2019年5月31日,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与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行为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曾智斌先生、董事伍锐先生、辜洪武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19年7月19日,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收购上海东楷允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收购东楷允玟60%股权事项,有利于公司快速搭建投资平台;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或非公允情形;董事会成员中不存在关联董事,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2019年10月30日,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上海东楷允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收购东楷允玟20%股权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控股地位;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或非公允情形;董事会成员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认真履行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经我们审慎调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未发生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单位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及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资金
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形。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管人员符合任职资格,董事会聘任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中相关分红政策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末总股本443,476,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5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060,791.00元。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已经于2019年6月执行完毕。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开、公平、公
正”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得到了良好执行。
(九)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19年度,公司稳步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强化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等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进行了评价并完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聘请了外部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程序有效,目前公司暂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做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下设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委员会的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履行了各自职责,发挥了相应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保持客观独
立性,努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整体利益,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营起到积极作用。2020年,我们将继续做到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加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领导能力,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我们对公司在2019年给予我们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董云庭、李国平、邓波
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