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 录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议案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2
议案三: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6
议案四: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4
议案五: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9
议案六: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30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6
议案八: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37
议案九: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3议案十: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 44
议案十一: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46
议案十二: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47
议案十三: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48
议案十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49
议案十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2
议案十六: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54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公开、公正、合法有效,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会议登记终止后到场的迟到股东,其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权数。
4、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事先准备并要求在会议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事先向董事会秘书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5、建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就每一议案发言不超过3次,每次发言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6、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
三项中任选一项,应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众源新材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网络投票的内容进行投票。
7、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8、公司聘请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2日13:00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48号)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封全虎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签到时间:2020年5月22日12:30-12:50);
二、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三、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宣读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0、《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1、《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13、《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针对大会议案进行提问;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八、计票人统计现场会议投票情况,工作人员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
九、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坚决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扎实推进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决策科学化、专业化,措施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推动公司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公司运营情况
(一)主要的经营业绩
2019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322,365.15万元,同比增长0.45%;净利润9,277.49万元,同比下降0.84%;公司资产总额121,125.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636.37万元,非流动资产31,488.64万元;负债总额28,602.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2,522.91万元。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均能发表独立意见。同时,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工作,充分行使职权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19年,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董事会五次,如下表所示:
日期 | 届次 | 议案 |
2019年3月22日 | 三届十次董事会 | 议案一、《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二、《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四、《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议案五、《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六、《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七、《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八、《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十、《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十一、《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投资设立芜湖众源商贸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议案十四、《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十六、《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19年4月25日 | 三届十一次董事会 | 议案一、《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二、《关于设立安徽众源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
2019年8月23日 | 三届十二次董事会 | 议案一、《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二、《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收购洛阳铜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 ||
2019年10月28日 | 三届十三次董事会 | 议案一、《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二、《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2019年12月19日 | 三届十四次董事会 | 议案一、《关于受让芜湖驿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部分出资权益及增资并变更工商登记的议案》。 |
(三)股东大会的工作情况
2019年,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董事会召集了股东大会1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表所示:
日期 | 届次 | 议案 |
2019年4月19日 |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二、2020年公司经营计划
2020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力求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在董事会日常工作方面,董事会将继续提升公司规范化运营和治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在战略规划方面,董事会将带领公司“逆势而谋、突破阈值”。让资本变成效益、产能变成利润,持续完善产业布局,不断给公司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具体为:推进募投项目投产;联合瑞源国际尝试进入海外资源市场;牵手众洛科技进入高算力设备精密制造领域;借鉴国际先进材料制造商发展路径,实现公司从材料制造到电子元器件制造的产业链延伸。
新的一年,公司上下全力以赴,奋发进取,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出发,围绕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贯彻部署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创造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广大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在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保证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就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列席了5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应
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依法运作,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在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程序,符合股东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现象。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三)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2019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行为。
(四)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2020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继续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议案三: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现就我们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17年5月22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音邦定先生、孙志文先生、解光胜先生被当选连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至2020年5月21日止。
(一)独立董事简介
音邦定先生,男,196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主任、安徽深蓝法律适用研究中心理事长、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安徽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专家委员、安徽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理事、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芜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滁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孙志文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2005年5月至2010年6月在芜湖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注册会计师,2008年7月至2013年6月曾担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芜湖恒盛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芜湖鸠江生产力促进中心法定代表人。
解光胜先生,196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江苏兆胜集团兆胜泡沫铝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上海奥深特金属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其负责的《高纯船舶轻合金材料研制》项目获得安徽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研发的《熔体发泡法制造泡沫铝》技术转让给多家企业并获得应用;在有色金属压力加工方向上有良好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工程技术经验。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哈尔滨工程大学兼职教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19年独立董事董事会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 | 出席方式 | 缺席(次) | |
现场出席(次) | 通讯方式出席(次) | |||
音邦定 | 5 | 5 | 0 | 0 |
孙志文 | 5 | 5 | 0 | 0 |
解光胜 | 5 | 5 | 0 | 0 |
(二)2019年独立董事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 | 出席方式 | 缺席(次) | |
现场出席(次) | 通讯方式出席(次) | |||
音邦定 | 1 | 1 | 0 | 0 |
孙志文 | 1 | 1 | 0 | 0 |
解光胜 | 1 | 1 | 0 | 0 |
(三)2019年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均能按照各自的职责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勤勉尽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支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任职期间,公司已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我们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我们以谨慎的态度勤勉行事,认真阅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送的各次会议材料,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对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并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部分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关联交易行为。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进行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是合理的。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并将此报告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募集资金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对《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
(2)我们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审核,我们认为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暂时处于闲置状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其中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该笔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进行审核,我们认为提名陶俊兵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对上市公司高管的要求。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陶俊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审核,我们认为提名韦兵先生、王成先生、奚海波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对上市公司高管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韦兵先生、王成先生、奚海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我们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执行及披露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的发放及披露与实际相符。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核,经核查,我们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2019年6月,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来函告知,经主管部门批准,“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后的事务所各项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均无变化,主体资格和法律关系不变。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各项业务、权利和义务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承担,原有的业务关系及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经核查,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9年,公司完成了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工作,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7,416万股为基数,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8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
85,365,959.58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本次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34,832,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及股东未发生不履行或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章的要求履行了各项信息披露义务,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我们对公司2019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良好,在促进各项业务活动有效进行、保证财务制度有效实施、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报告期内,各委员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协助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日常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2020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
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志文、音邦定、解光胜
议案四: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除特别说明,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0]230Z00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财务状况
1、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12.11亿元,较上年同期比较上升10.17%。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同比变动 |
货币资金 | 288,357,941.26 | 386,124,840.19 | -25.32% |
应收票据 | 65,546,092.72 | 不适用 | |
应收账款 | 243,338,645.12 | 194,880,975.59 | 24.87% |
应收款项融资 | 86,223,407.97 | 不适用 |
预付款项 | 6,904,045.97 | 5,612,808.65 | 23.01% |
其他应收款 | 2,151,277.40 | 1,986,042.90 | 8.32% |
存货 | 234,304,519.75 | 202,299,028.59 | 15.82% |
其他流动资产 | 35,083,883.85 | 34,697,897.63 | 1.11% |
流动资产合计 | 896,363,721.32 | 891,147,686.27 | 0.59% |
长期股权投资 | 372,307.64 | 0.00% | |
固定资产 | 90,730,530.68 | 104,323,306.42 | -13.03% |
在建工程 | 169,921,286.76 | 34,153,047.01 | 397.53% |
无形资产 | 37,228,478.20 | 38,113,166.38 | -2.3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958,005.61 | 6,258,838.95 | 11.1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675,825.19 | 25,408,932.78 | -61.92% |
资产总计 | 1,211,250,155.40 | 1,099,404,977.81 | 10.17% |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报告期应收票据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自2019年1月1 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应收票据”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列报所致。
(2)报告期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自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应收票据”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列报所致。
(3)报告期在建工程较上年同期增长397.53%,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4)报告期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下降61.92%,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设备已到货并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2、2019 年年末负债总额 2.86亿元,与上年同期比较上升23.95%。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同比变动 |
短期借款 | 170,233,706.95 | 155,000,000.00 | 9.83% |
应付账款 | 80,499,375.93 | 37,874,306.84 | 112.54% |
预收款项 | 3,588,205.36 | 6,628,601.59 | -45.87% |
应付职工薪酬 | 10,606,694.90 | 8,965,182.27 | 18.31% |
应交税费 | 7,457,254.41 | 9,032,393.54 | -17.44% |
其他应付款 | 25,052.01 | 1,274,245.65 | -98.03% |
流动负债合计 | 272,410,289.56 | 218,774,729.89 | 24.52% |
递延收益 | 13,610,747.11 | 11,989,541.70 | 13.5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610,747.11 | 11,989,541.70 | 13.52% |
负债合计 | 286,021,036.67 | 230,764,271.59 | 23.95% |
报告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分析:
(1)报告期应付账款较上年同期增长112.54%,主要原因系本期募投项目厂房、设备投入较大所致。
(2)报告期预收款项较期初下降45.87%,主要原因系本期外销收入较上期有所下降及子公司杰冠商贸期末的预收款项减少较多所致。
(3)报告期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同期下降98.03%,主要原因系本期退回供应商保证金所致。
3、2019年年末股东权益9.25亿元,与上年同期比较增长6.51%。股东权益
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同比变动 |
股本 | 174,160,000.00 | 174,160,000.00 | 0.00% |
资本公积 | 367,748,768.44 | 367,748,768.44 | 0.00% |
专项储备 | 28,213,577.22 | 29,568,107.99 | -4.58% |
盈余公积 | 29,492,236.82 | 25,341,777.92 | 16.38% |
未分配利润 | 325,614,536.25 | 271,822,051.87 | 19.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925,229,118.73 | 868,640,706.22 | 6.5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25,229,118.73 | 868,640,706.22 | 6.51% |
报告期末,公司权益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动。
二、经营业绩
1、营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同比变动 |
营业收入 | 3,223,651,511.00 | 3,209,253,470.66 | 0.45% |
营业成本 | 3,024,313,218.64 | 2,998,615,851.01 | 0.86% |
税金及附加 | 7,130,161.79 | 9,387,698.39 | -24.05% |
2、期间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同比变动 |
销售费用 | 30,734,140.37 | 28,153,128.53 | 9.17% |
管理费用 | 17,237,889.23 | 16,386,498.51 | 5.20% |
研发费用 | 34,204,149.66 | 44,169,154.93 | -22.56% |
财务费用 | 3,139,995.07 | 4,371,037.77 | -28.16% |
3、盈利水平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同比变动 |
营业利润 | 105,396,948.93 | 105,425,020.51 | -0.03% |
利润总额 | 111,213,884.88 | 114,361,846.11 | -2.7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2,774,943.28 | 93,563,902.98 | -0.84% |
三、现金流量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同比变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580,705.78 | 137,460,909.02 | -83.5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824,273.82 | -50,063,768.1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831,404.20 | -100,635,369.19 | 不适用 |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下降83.57%,主要系本期商品销售、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3、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系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金额较大所致。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议案五: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888,089.63元。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4,1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315,2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1.30%。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4,160,00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43,824,000股。
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就上述股本变更事项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议案六: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公司代码:603527 公司简称:众源新材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
司、芜湖众源进出口有限公司、安徽杰冠商贸有限公司、芜湖众源商贸有限公司、安徽
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授权审批、内部审计、财务管理、预算管理、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营业收入 |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2% | 错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1%-2%之间 | 错报金额 ≤ 营 业 收 入 的1% |
资产总额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3% | 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的2%-3%之间 | 错报金额 ≤ 资 产 总 额 的2%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一般缺陷 |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营业收入 |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2% | 错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1%-2%之间 |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
资产总额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3% | 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的2%-3%之间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2%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公司未对安全生产实施管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处罚; (3)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控制体系失效; (5)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
重要缺陷 | (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2)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 (4)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一般缺陷 |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封全虎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有利于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建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议案八: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监事会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众源新材”,证券代码“603527”,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3.2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269.7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881.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6,388.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3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4900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已将7,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18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8月20日公司已将7,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9年8月27日划转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2,342.90万元(其中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342.9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7,000.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606.83万元;2019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047.89万元(其中包括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置换募集资金7,690.15万元),2019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362.76万元(其中利息收入362.77万元,手续费0.0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390.7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69.59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17,966.8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8月,本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陡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169629310300000114)、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402791)。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8月,因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拟将撤销,新设立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并将原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的所有业务迁移至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迁移后,除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变更以外,银行账号、户名均未发生变更。本公司和国元证券与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签署新的三方监管协议,原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废止。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 | 20000169629310300000114 | 15,390.58 |
兴业银行芜湖分行 | 498010100100402791 | 2,576.22 |
合 计 | 17,966.80 |
三、 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4,390.7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230Z0045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众源新材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众源新材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后认为:众源新材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附表1: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6,388.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047.8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390.7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1)-(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3万吨精密压延铜带箔项目 | 否 | 36,388.00 | 36,388.00 | 36,388.00 | 9,047.89 | 14,390.79 | 21,997.21 | 39.55% | 2020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36,388.00 | 36,388.00 | 36,388.00 | 9,047.89 | 14,390.79 | 21,997.21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自建的供电系统未能按照计划供电,导致设备未能按照计划进行调试。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根据2017年9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截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已将7,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截至2019年8月20日公司已将7,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议案九: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19年年度报告》和《众源新材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议案十: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源新材”)、全资子公司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铜业”)、芜湖众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进出口”)、安徽杰冠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冠商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合计90,9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及永杰铜业为上述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90,9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徽商银行芜湖鸠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公司拟为永杰铜业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公司拟为众源进出口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1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公司拟为众源进出口向徽商银行芜湖鸠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公司拟为众源进出口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公司拟为众源进出口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公司拟为众源进出口向中国建设银行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公司拟为杰冠商贸向徽商银行芜湖鸠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公司拟为杰冠商贸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公司拟为杰冠商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永杰铜业拟为公司向工商银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永杰铜业拟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永杰铜业拟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永杰铜业拟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十一: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身需求情况,预计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安徽驿通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12亿元,主要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其购买原材料电解铜。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对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此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议案十二: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依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本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方案如下: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薪酬,在2019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2020年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予以上下浮动。
2、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2020年度津贴由原来的4.8万元/年调整为6万元/年,自股东大会通过当月开始执行。
4、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十三: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依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本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方案如下:
1、公司监事的薪酬,在2019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2020年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予以上下浮动。
2、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案十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封全虎先生、吴平先生、陶俊兵先生、何孝海先生、阮纪友先生、孙之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封全虎先生,196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年5月至1998年3月在芜湖市有色金属压延厂从事营销管理工作;1998年4月至2003年10月在芜湖精铜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担任销售部经理;2005年4月创办芜湖众源金属带箔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永杰铜业执行董事,众源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芜湖市工商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理事。
吴平先生,1967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86年9月至1999年6月在芜湖市有色金属压延厂等公司从事设备、工艺质量、技术管理等工作,1999年7月至2006年4月在芜湖精诚铜业有限公司等公司从事产品开发、项目建设、生产管理等工作,2006年5月至今在本公司先后担任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曾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秀科技工作者”、“安徽省技术领军人才”等荣誉。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
陶俊兵先生,1970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3年2月至2007年7月在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铜带分公司担任副经理。2007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先后任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等。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何孝海先生,1969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12月至1998年12月在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铜带分公司从事营销工作,1999年1月至2003年12月在芜湖精铜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担任供应部经理,2004年1月至2008年12月在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供应部经理。2009年2月至今在本公司先后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曾担任芜湖市再生资源协会副会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众源进出口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阮纪友先生,1964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1984年2月至1988年10月在浙江省台州市从事有色金属贸易,1988年9月投资创办台州市路桥银都物资经营部(1999年更名为台州市路桥精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从事有色金属贸易,任该公司监事,2005年4月与封全虎先生合资创办芜湖众源金属带箔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
孙之华先生,1968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芜湖市华焰工业炉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议案十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孙益民先生、万尚庆先生、张冬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孙益民先生,195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已退休。2018年至今在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万尚庆先生,1964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现任安徽师范大学教授。2000年5月至2006年11月任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12月至2009年8月任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2010年3月至今任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4年1月至2020年1月任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2019年4月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冬花女士,197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至今历任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主任、部门主任。现任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议案十六: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共3人,由2名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监事会提名张成强先生、陆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仍由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
张成强先生,198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至2009年安徽双源管业从事生产计划工作,2009年至2014年2月安徽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从事营销部驻外办事处内勤管理工作,2014年3月至今在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从事营销内勤工作。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陆丽女士,1988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3月进入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入司后负责营销部统计内勤,2015年3月至今负责市场部统计内勤。现任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