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同意选举廖增太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2、同意聘任寇光武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3、同意聘任华卫琦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刘博学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聘任Peter Pengtao Huo(中文名:霍澎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陈毅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李立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鲍勇剑、张晓荣、张万斌、李忠祥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