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安通控股”或“公司”)近期股票交易波动较大,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82亿元,且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和13.2.4条的规定,公司已于2020年5月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违规担保及其产生的诉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对外担保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56,879.95万元;因控股股东的违规担保导致公司涉及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220,377.10万元。公司将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制定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违规担保问题实际控制人如能有效解决,对公司经营将带来积极影响;但前述问题如不能及时有效解决,将对公司经营管理持续产生负面影响。
三、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余额合计为13.09亿元。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尚未归还。
四、子公司重整的风险
公司的两家核心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司法重整,该等重整申请已于2019年12月18日被泉州中院正式受理,两家子公司已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目前重整方案尚未制定,在重整期间,公司对两家子公司能否继续实施控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能否与债权人达成协议避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可能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0年3月25日,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还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
14.3.1和 14.3.12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