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明德生物 股票代码:002932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明德生物股票代码:00293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祺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院1号楼16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2020年05月13日
声 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声 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报告书 | 指 |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明德生物、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上海祺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公司股份的行为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权益变动报告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祺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格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李家庆)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平阳路258号一层B1169室经营期限:201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834674613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姓名/名称 | 身份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上海格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合伙人 | 100 |
天津君睿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9,900 |
上海市闵行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 有限合伙人 | 5,000 |
上海际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5,000 |
合计 | / | 20,000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姓名:李家庆性别:男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6101041973********长期居住地:北京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
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祺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考虑。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信息披露义务人会遵守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股份,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计划。未来12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在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5月11日期间,上海祺嘉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6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66%。
2020年5月12日,上海祺嘉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让持有的上市公司166,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503%。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上海祺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限售流通股 | 5,175,891 | 7.7733 | 3,329,191 | 4.9999 |
三、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出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祺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交易期间 | 股票种类 | 交易方式 | 成交数量(股) | 价格区间(元) |
2019/10/28-2020/2/5 | 人民币普通股 | 集中竞价 | 810,000 | 36.43-44.50 |
2020/5/7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宗交易 | 300,000 | 50.73 |
2020/5/8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宗交易 | 370,000 | 49.22 |
2020/5/11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宗交易 | 200,000 | 49.99 |
2020/5/12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宗交易 | 166,700 | 54.99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 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明德生物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合伙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祺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0年05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祺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0年05月13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3.1期25栋1层(3)厂房三号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 |
股票简称 | 明德生物 | 股票代码 | 00293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祺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闵行区平阳路258号一层B1169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5,175,891股 持股比例:7.773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3,329,191股 变动比例:4.9999%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19年10月28日-2020年2月5日 方式:集中竞价 时间:2020年5月7日、2020年5月8日、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12日 方式:大宗交易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祺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20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