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
1、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的发展特点和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做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
2、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于良耀 赵彦彬 潘玉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