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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05,456,802.79元,提取盈余公积20,545,680.28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184,911,122.51元人民币,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19,641,137.35元人民币,公司可分配利润合计为404,552,259.86元人民币。

基于公司2019年度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余额等情况,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现有总股本150,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50,1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2019年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拟派现金分红占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70.7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

公司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否匹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的发展特点和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做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公司《关于2019年利润分配的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充分考虑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公司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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