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8 证券简称:晨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0—063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又于2020年5月7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庆国先生主持,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2日14:2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城晨光路1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21人,代表公司股份174,895,14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184%(注:公司股份总数为511,867,534股,减去不享有表决权的回购股份30,306,515股,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81,561,019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38,883,88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4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116,226,10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353%;参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公司股份58,669,04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3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82,1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870,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82,1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870,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82,1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870,88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82,1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870,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82,1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870,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82,1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870,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融资机构申请办理各类融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82,1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870,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改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82,1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870,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82,1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870,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82,1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870,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82,1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870,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6%;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姚启明、胡冬阳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