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下午16:00在公司2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张孝清董事未参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彩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有效,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办理股份注销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百花村(甲方)于2016年与张孝清(乙方)所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截止2018年末,协议约定的盈利承诺期间已结束。
根据承诺期间累计盈利实现情况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优先以股份补偿,补偿股份将由甲方以1元的价格向乙方回购并予以注销。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5,252,039股,上述股份已划转至公司账户。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完成业绩承诺进行补偿注销的议案》。
现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批准办理股份注销等具体工作。
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