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0-051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5月6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共同推举朱军红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朱军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可以连选连任。朱军红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个委员会的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4人)
成员:朱军红先生、张厚林先生、魏军锋先生、郭小舟先生,其中朱军红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3人)
成员:金源先生(独立董事)、周旭先生(独立董事)、杜惟毅先生(独立董事),其中金源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5人)
成员:金源先生(独立董事)、周旭先生(独立董事)、杜惟毅先生(独立董事)、高波先生、郭小舟先生,其中周旭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人)
成员:金源先生(独立董事)、周旭先生(独立董事)、杜惟毅先生(独立董事)、朱军红先生、张厚林先生,其中杜惟毅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以上各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
年4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可以连选连任。高波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夏晓坤先生、张王军先生、陈娟女士、张少华先生、王深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上述5位副总经理简历请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勇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李勇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长朱军红先生代行第五届董事会秘书一职,直至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 邮政编码:200444联系电话:021-26093997传真号码:021-66896911电子邮箱:public@mysteel.com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谢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谢芳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 邮政编码:200444联系电话:021-26093997传真号码:021-66896911电子邮箱:public@mysteel.com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备查文件: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附件: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夏晓坤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6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天津南辰钢铁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本公司钢材事业部总经理、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总裁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上海钢联资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夏晓坤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60,5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其配偶李凌云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4,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张王军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2月出生,钢铁冶金本科毕业。历任宝钢集团不锈钢分公司科员,上海一钢物贸有限公司主管,本公司钢材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王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陈娟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9月出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毕业,历任上海市明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职员,本公司销售事业部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陈娟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12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张少华先生:男,中国国籍,有澳洲永久居留权,1962年6月生,数学专业博士,副教授任职资格。历任赛仕(sas.com)软件中国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肯耐珂萨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区业务总监,上海金蝶软件有限公司商业智能事业部总经理、咨询事业部合伙人,埃哲森咨询有限公司数据应用与企业战略高级经理,宝钢金属有限公司高级总监,四源合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截至本公告日,张少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王深力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1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历任中国钢铁工贸集团公司旗下天津闽冶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冶金矿业总公司旗下北京冶金节能实业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保利科技有限公司贸易管理部高级经理,保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期间兼任保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山西保利星晨煤焦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保利南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董事长、保利能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保利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北京中联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王深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
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李勇胜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高级财务管理师、税务师。曾任宝钢梅山南京格灵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宝钢梅山南京工贸事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南京梅山工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勇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谢芳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宣传主管、投资经营管理中心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谢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
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