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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振江朗维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朗维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25.434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5.34%,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及其一致行

动人朗维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194.07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0.5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数(万股)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胡震275IPO限售股2020-5-62021-5-5靖江市润元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7.37%2.15%补充流动资金
卜春华100IPO限售股2020-5-112021-5-10靖江市润元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0%0.78%补充质押

2.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胡震、卜春华
本次解质股份37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6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9%
解质时间2020年5月11日
持股数量3,828.9642
持股比例29.9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2,707.0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0.7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14%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及解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万股)本次质押及解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万股)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万股)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胡震3,728.964229.12%2,602.072,607.0769.91%20.36%2,607.0701,121.89420
卜春华1000.78%100100100%0.78%100000
朗维投资696.46985.44%48748769.92%3.80%4870209.46980
合计4,525.43435.34%3,189.073,194.0770.58%24.94%3,194.0701,331.364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541.57万股,占

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4.1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23%,对应融资余额 5,2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165.5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6.5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91%,对应融资余额15,900万元。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利润、自有资金、自有房产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产、投资收益及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胡震先生、卜春华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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