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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晶电子: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2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皓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58,173,318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23.896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0,212,718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20.62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960,6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3.2700%。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490,605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4.309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反对43,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反对43,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反对43,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反对43,00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447,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反对43,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反对43,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反对43,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反对43,00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447,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反对43,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反对43,00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447,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反对43,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反对43,00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447,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反对43,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反对43,00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447,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反对43,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反对43,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反对43,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反对43,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反对43,00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王皓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99.9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447,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骆红莉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447,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茹雯燕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447,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选举袁燕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447,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巢序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447,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尤挺辉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447,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陈雄武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447,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选举黄雄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447,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朱拓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447,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黄忆宁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58,13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99.926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447,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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