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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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为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监管部门提示,公司比照重大资产重组关于业绩承诺的相关规范、问答等文件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认为应取消将《关于签署收购新视界眼科51%股权<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副董事长林春光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