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股东蒯正东,目前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17,053 股(均为 IPO前取得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9%。高管刘国宏,目前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558,526股(均为 IPO前取得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监事解明海,目前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87,843 股(均为 IPO前取得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蒯正东先生减持1,000,000股,减持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刘国宏先生减持500,000股,减持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解明海先生减持165,000股,减持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蒯正东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8,117,053 | 3.63% | IPO前取得:8,117,053股 |
刘国宏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4,058,526 | 1.82% | IPO前取得:4,058,526股 |
解明海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352,843 | 0.61% | IPO前取得:1,352,843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蒯正东 | 1,000,000 | 0.45% | 2020/1/31~2020/5/8 | 集中竞价交易 | 23.50-26.6 | 24,944,075.44 | 7,117,053 | 3.19% |
刘国宏 | 500,000 | 0.22% | 2020/2/28~2020/5/8 | 集中竞价交易 | 23.99-25.73 | 12,567,245.52 | 3,558,526 | 1.59% |
解明海 | 165,000 | 0.073% | 2020/2/28~2020/5/8 | 集中竞价交易 | 24.10-25.95 | 3,427,501.77 | 1,187,843 | 0.53% |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为公司高管刘国宏先生和监事解明海、蒯正东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未来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价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