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0-051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于2020年5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在披露上述公告时遗漏了第三项《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审议通过内容,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补充更正情况及内容如下:
原内容:
1、审议通过《关于金石威视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暨股份补偿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李朝阳、姜河、伍镇杰、蒋文峰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利润补偿协议》,股东李朝阳、姜河、伍镇杰、蒋文峰承诺:
(1)若本次重组交易于2017年度实施完毕,利润补偿期间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以下简称“补偿期”)。
(2)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标的公司扣非净利润(下称“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100万元、5,330万元、6,929万元、8,315万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19年度,金石威视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34.07万元,低于2019年度承诺的8,315万元,完成比例为50.92%,金石威视2019
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截止2019年12月31日,对金石威视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2,254.07万元,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59,450.00万元,故相关资产发生减值17,195.93万元。
由于标的公司未完成2019年度承诺利润及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利润总和,且期末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所应补偿股份数大于业绩承诺期累计未完成的承诺利润应补偿股份数。根据相关协议规定,利润补偿义务人2019年度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如下:
本次应补偿金额=59,450.00万元-42,254.07万元-3,000.00万元(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上市公司分红)=14,195.93万元;剔除利润补偿义务人前期已补偿金额41,914,231.27元后,利润补偿义务人本次应补偿金额为100,045,068.73元。
据此,2019年度利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量=100,005,768.73元÷40.02元/股=2,499,877股。
2019年4月23日,汉邦高科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汉邦高科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69,246,5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2019年5月30日,汉邦高科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9年7月23日,汉邦高科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69,246,5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0.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综上所述,考虑到利润分配的影响后,利润补偿义务人李朝阳、姜河、伍镇杰、蒋文峰本次应补偿股份情况如下:
金石威视股东 | 应补偿股份数量(股) |
李朝阳 | 2,429,881 |
姜河 | 1,619,921 |
伍镇杰 | 224,989 |
蒋文峰 | 224,989 |
合计 | 4,499,780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金石威视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由于标的公司未完成2019年度承诺利润及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利润总和,且期末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所应补偿股份数大于业绩承诺期累计未完成的承诺利润应补偿股份数。公司拟以人民币1元总价回购金石威视售股股东未完成业绩承诺所对应的应补偿股份并注销转让方应补偿的股份。为保证补偿方案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注销方案实施的相关事宜:
1、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偿方案相关议案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或指定专门股票账户、支付回购对价、办理补偿股份的注销手续、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2、无论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否决补偿方案、债权人原因)导致无法和/或难以回购并注销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赠与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股权登记日、办理股份过户手续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更正后:
1、审议通过《关于金石威视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暨股份补偿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李朝阳、姜河、伍镇杰、蒋文峰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利润补偿协议》,股东李朝阳、姜河、伍镇杰、蒋文峰承诺:
(1)若本次重组交易于2017年度实施完毕,利润补偿期间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以下简称“补偿期”)。
(2)利润补偿义务人承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标的公司扣非净利润(下称“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100万元、5,330万元、6,929万元、8,315万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19年度,金石威视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34.07万元,低于2019年度承诺的8,315万元,完成比例为50.92%,金石威视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
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截止2019年12月31日,对金石威视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2,254.07万元,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59,450.00万元,故相关资产发生减值17,195.93万元。
由于标的公司未完成2019年度承诺利润及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利润总和,且期末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所应补偿股份数大于业绩承诺期累计未完成的承诺利润应补偿股份数。根据相关协议规定,利润补偿义务人2019年度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如下:
本次应补偿金额=59,450.00万元-42,254.07万元-3,000.00万元(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上市公司分红)=14,195.93万元;剔除利润补偿义务人前期已补偿金额41,914,231.27元后,利润补偿义务人本次应补偿金额为100,045,068.73元。
据此,2019年度利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量=100,005,768.73元÷40.02元/股=2,499,877股。
2019年4月23日,汉邦高科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汉邦高科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69,246,5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2019年5月30日,汉邦高科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9年7月23日,汉邦高科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69,246,5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0.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综上所述,考虑到利润分配的影响后,利润补偿义务人李朝阳、姜河、伍镇杰、蒋文峰本次应补偿股份情况如下:
金石威视股东 | 应补偿股份数量(股) |
李朝阳 | 2,429,881 |
姜河 | 1,619,921 |
伍镇杰 | 224,989 |
蒋文峰 | 224,989 |
合计 | 4,499,780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金石威视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由于标的公司未完成2019年度承诺利润及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利润总和,且期末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所应补偿股份数大于业绩承诺期累计未完成的承诺利润应补偿股份数。公司拟以人民币1元总价回购金石威视售股股东未完成业绩承诺所对应的应补偿股份并注销转让方应补偿的股份。为保证补偿方案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注销方案实施的相关事宜:
1、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偿方案相关议案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或指定专门股票账户、支付回购对价、办理补偿股份的注销手续、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2、无论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否决补偿方案、债权人原因)导致无法和/或难以回购并注销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赠与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股权登记日、办理股份过户手续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0年6月2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