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282 号
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与上海麦克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你公司拟与上海麦克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克风”)在音频作品领域进行合作。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说明:
1.请结合你公司的主营业务、数字版权运营储备等情况,补充说明与麦克风开展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双方计划开展合作的具体时间表,对你公司业务经营和财务业绩的实际影响。
2.除上述协议外,你公司自2018年6月份以来已披露3份框架协议,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签署前述协议的背景、过程、原因及合理性,截至目前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实际影响,核实各协议的进展是否达到预期,相关进展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多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否存在误导和忽悠投资者的情形。
3. 请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本次框架协议的可执行性及对公司的实际影响等,核实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炒作公司股价的动机,并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
4.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前述协议的签署过程,并对参与协议筹划、
签署的相关人员的股票买卖情况进行自查。
5.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请你公司在2020年5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我部同时郑重提醒你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