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年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序号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73.8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72.6万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673.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672.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
3 |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桥梁钢结构的研发、制造、安装;船舶配件、港口设备的研发、制造、修理、安装;其他钢结构产品的研发、制造、安装;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及其配套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施工;钢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 |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桥梁钢结构的研发、制造、安装;船舶配件、港口设备的研发、制造、修理、安装;其他钢结构产品的研发、制造、安装;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及其配套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 |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