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一 |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 2 |
二 |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
三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 |
1 |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 |
2 | 《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 6 |
3 | 《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 13 |
4 |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预算案》 | 16 |
5 |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18 |
6 |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9 |
7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20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1 |
9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25 |
10 |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 26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表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建议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大会发言或提问。
违反上述规定者,大会主持人有权拒绝或制止。
五、本次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总监票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本次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七、在会议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公司董事会有权做出应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八、请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振动档,会场内请勿吸烟。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11日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现场会议时间: 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27层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晓曦先生见证律师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三、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4.《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预算案》
5.《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四、股东提问和发言
五、主持人宣读现场表决办法,介绍现场计票、监票人
六、总监票人、见证律师检验票箱
七、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八、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汇总
九、复会,总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1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0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请各位详见手中的年报印刷版本。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议案2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现将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公司主要经营业绩
2019年,全球政治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世界经济在曲折中向前发展,逆全球化、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等暗流涌动,贸易壁垒增加、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继续削弱全球经济增长。同时,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但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
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局势,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形成党建与经营同频共振、深度融合的良好局面,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秉持高质量发展的总方针,贯彻“创新促转型,提质增效益”经营指导思想,实现经营规模、效益再创新高。
2019年,公司各业务板块推动战略转型,提升经营质量。供应链管理突出主业优势,深化核心客户战略合作,推进供应链一体化运营,发挥协同效应;房地产经营实施六大转型变革举措,全面开展组织变革和管理优化,新增土储、新增区域、销售指标均创历史新高;金融服务整合内部组织架构,深耕产业布局,重大金融投资项目运营步入正轨;新兴业务聚焦大健康和新能源领域,搭建战略投资发展平台。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走出去”谋布局,开拓发展新版图。成立上海总部,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上海总部将建设成公司的“战略高地、创新特区、动力源泉”,为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提供助力;国内业务区域进一步拓展,设立青岛宝润、湖北启润等新的区域平台公司;在东南亚、乌兹别克斯坦等地设立办事处,按下“一带一路”沿线布局的快进键,加快国际化进程。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80.47亿元,同比增长5.54%;实现利润总额33.7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9亿元,同比增长5.35%;净资产收益率12.67%,同比增加1.16个百分点。截至2019年末,公司资产总额894.7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7.73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名列《财富》“中国上市公司500强”第47位;荣获“2018年度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2019年度金质量·公司治理奖”、第十七届中国企业竞争力年会“最具竞争力企业奖”、蝉联“2019年度中国最佳雇主奖”。
二、2019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公司是一家综合性企业,现有供应链管理、房地产经营及金融服务三大核心主业。2019年度,各业务工作情况如下:
1.供应链管理业务
2019年,面对内外部经济环境的复杂形势,供应链管理业务以创新驱动各项业务转型升级,以提质带动规模效益稳步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34.73亿元,同比增长8.66%,实现进出口总额76.17亿美元,同比增长38.64%,经营规模和效益再上新台阶。
报告期内,公司名列《财富》杂志2019中国企业500强贸易子榜单第2名,并继续上榜由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公布的“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名单。
报告期内,大宗贸易经营规模同比增长12.17%,效益再创新高,在强化资源获取能力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影响力。
聚焦核心主营业务,打造核心客户,深化战略合作。铁矿业务建立核心客户名单和服务制度,签约量连续两年突破6000万吨,继续位居行业前列;钢铁业务通过与多家大中型钢厂建立深入合作关系,加快营销网络的铺设,营收和签约量均创新高;煤炭、棉花、棉纱、纸张及原料等继续位居行业前列,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有色金属、化工、橡胶、农产品、木材、水泥熟料等优势品种的增长态势良好,行业影响力显著增强,竞争优势进一步强化。
强化产业链延伸,加快国内外市场布局。在国内市场的开拓上,继续布局长江流域,并向中西部开拓,不断扩大营销网络。在国际市场上,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快国际化进程,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布局继续发力,增设东南亚和乌兹别克斯坦办事处,持续开发新的海外市场资源。2019年,公司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业务规模逾400亿元人民币,保持较好的增速。参加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与邦吉(Bunge)、力拓(Rio Tinto)、飞利浦(Philips)等多家大型跨国公司达成合作意向,项目金额与项目类别均有大幅增长。
持续推动创新转型升级,以研发和科技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公司重点推进供应链一体化运营,深度介入到核心客户的资源供应、生产经营、物流配送和销售渠道,报告期内成功落地棉花加工、化纤生产、橡胶轮胎等多个项目,通过管理输出、品牌输出、模式创新等
为客户降本增效提供更大增值。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设立供应链产业研究院等研发机构,逐步形成了研发——市场指导——正向反馈的业务流程,将研发成果与业务实践紧密结合;持续推动机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深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运用人工智能关注重点客户经营动态,以科技手段升级内外部服务能力,提升业务竞争力。公司获批大连商品交易所的铁矿石贸易商厂库资质,顺利成为第一批基差交易服务商,探索交割业务和基差交易业务。公司加快物流业务转型升级,将物流业务嵌入供应链服务链条中,为产业客户提供定制化、一体化服务,以轻重资产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核心物流资源。物流板块OP运输业务发展态势良好,并开发重点客户的煤炭运输业务、堆场业务等。
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旗下银泰商业进行战略合作,启动线上线下融合方案,打造顾客全场景消费模式,同时致力于做好团购业务的开发扩展及供应链业务的快速成长,加快商业零售的转型升级。
2.房地产经营板块
2019年,房地产政策调控坚决贯彻落实“房住不炒”定位,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整体政策环境以“稳”为主。调控措施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延续一城一策调控。新形势下,房地产板块启动战略转型变革,全面开展组织变革和管理优化;全新设计“原”字产品系楼盘,以产品创新升级为契机,紧抓品牌重塑。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新增土储创历史新高,新兴业务板块加速推动,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房地产板块实现签约金额133.86亿元,到款金额128.09亿元,签约销售总面积50.01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6.39亿元,账面确认销售面积45.55万㎡。合肥天悦B地块、南昌天悦、厦门天悦5#、漳州润园二期二标段等4个项目标段竣工,竣工总建筑面积约40.83万㎡。公司扩大战略城市布局,新进南京、福州、宁波和九江四座城市,新增获取12幅住宅地块,扩大合资合作,与融创、保利等房地产企业开展合作。2019年新增土地储备计容建筑面积97.04万㎡,未售及储备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为264.89万㎡。
新兴业务取得实质进展。城市更新业务中,厦门仑后社、坂美社和浦东社三大社区的征迁、拆迁进度顺利,片区旧改进度加快;文旅地产的多个项目已投入运营,其中田园竹坝项目获“厦门市乡村振兴战略市级试点村”、“厦门市2019年市级重点重大项目”等荣誉;产城融合项目建设的各审批节点顺利推进,已确定部分意向入驻企业;物业服务完成16个项目的接管工作,并设立多个异地公司,主动拓展异地市场。
3.金融服务板块
2019年,“稳金融”政策继续实施,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防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取得关键进展。同时,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提升,改革开放步伐加快,金融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公司金融服务板块在继续强化风险管控的前提下,不断创新业务模式,聚焦业务转型升级,推动产融结合,强化内部协同发展,致力将金融服务板块打造为产融结合、投债并举、创新驱动、协同发展的金融综合服务旗舰。2019年,金融服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69.35亿元。期货及衍生品业务持续做精做深产业客户服务,提升业务质量。国贸期货拓展和优化营业网点,在上海、山东等地增设分公司和营业部,目前境内共有15家分支机构。资管公司专注主动管理型业务,新设立4只主动型资管计划。夯实风险管理业务,风险管理子公司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做强能源化工及有色金属,做大农产品、黑色金属业务,实现平稳发展;2019年正式签约成为郑商所“基差贸易产业基地”,成为上期标准仓单交易平台达成首笔白银标准仓单交易的企业之一。报告期内,国贸期货荣获郑州商品交易所2018年度“PTA品种服务优秀会员”称号;荣获大商所“2018年铁矿石基差贸易试点项目”;荣获上期所2018年度“优秀会员金奖”;荣获中金所2018年度综合奖、金奖。产业金融服务产业金融服务板块创新“产融结合”模式,对外服务实体产业,深挖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经济带、“一带一路”等区域经济发展机遇,在特定产品领域形成立体化的业务优势。持续深耕中小企业客户,服务三农,深入小微实体,推进“知担贷”、“置换贷”等产品创新。积极推动信息建设,开发科技金融,探索金融“互联网+”,产业金融服务的区域竞争优势明显增强。
拓展持牌金融业务世纪证券完成股权变更、管理权交接,经营管理步入正轨,同时推进战略规划制定、组织架构调整和福建分公司筹建等工作。公司和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共增资世纪证券39亿元,进一步提升世纪证券的市场竞争力。兴业信托股权投资项目收益良好,通过间接参与兴业信托的经营,实现了金融业务之间的相互协同。两个项目的顺利落地实现了公司在证券和信托行业的布局,增强了金融服务板块的核心竞争力。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对公司的相关事项作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年召开13次会议,审议的内容涵盖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发行公司债券、修订公司章程等多方面。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均严格按照《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四)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共六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运作,从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管理需求。报告期内,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累计召开会议16次。其中,战略发展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风险控制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预算委员会共召开3次,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公司其它重大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六)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85份。
(七)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它相关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原则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系列制度,修订了《公司章程》《关于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公司问责制度》等制度,为公司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目前,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司治理指数”样本股、融资融券标的股、沪港通标的、国际富时罗素指数及标普道琼斯新兴市场全球基准指数。
(八)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通过官网设立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及上证E互动等多种渠道,保持与投资者有效的沟通;公司认真接待投资者来访和来电咨询,保证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知情权。
公司全面实施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此外,在选举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议案中,公司均采用了累积投票的方式。公司通过以上方式有效保障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九)利润分配情况
2019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816,272,516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于2019年7月3日公告,并已于2019年7月10日实施完毕,共发放现金股利490,397,592.33元。
三、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变革是致胜要诀的经营理念,牢牢把握“保规模、增效益、控风险、优资源、促变革、高发展”的工作总基调,营造敢为人先、主动变革的创新氛围,营造风险严控、安全有序的经营氛围,营造深化合作、实现共赢的开放氛围。2020年公司经营收入预计超过2630亿元,成本费用预计控制在2600亿元。
1.以变革驱动发展
把变革和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激发业务活力和解放生产力,将实现有高度的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通过推动组织架构优化,创新激励制度,强化内部协同机制,创新资源获取渠道,健全风险管控,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等举措实现变革发展。
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板块将继续推进业务转型升级,持续扎根产业,加强渠道建设,致力于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和价值链开拓,深化供应链一体化项目的推进,创新盈利模式;重点构建物流、采购、研发、金融、信息等核心服务能力,加强与金融服务板块的深度结合,为产业伙伴提供更全面的风险管理和其他综合服务,提升核心竞争优势;拓展新的优质供应链一体化项目,以产业链上的投资带动供应链的转型升级;加速国内布局和国际化进程,着重发力“一带一路”区域,加大走出去的步伐;着力科技赋能,加强与龙头科技企业的交流互动与战略合作,以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升级传统服务能力,提升运营竞争力。
房地产经营
继续推动房地产板块的创新变革和转型升级。在规模发展战略指导下,继续扩大土储规模、开发规模和销售规模;新兴业务加快探索盈利模式,提高抗风险能力。一方面,优化资金的时间配置,挖掘“逆周期”土储机会,通过招拍挂、收并购等多种方式获取优质土地,
积极引入外部资源,扩大合资合作;另一方面,城市更新、文旅地产、产城融合、物业服务等新兴业务要加快推进,打造新的利润增长极。
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板块要坚持把握“金融服务实业”的主基调,切实深化产融结合,不断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等,充实金融服务业态。要充分利用现有的金融牌照资源创造效益,积极寻找获取其他金融牌照的机会,完善公司的金融生态链搭建。持续夯实风险管控建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效益水平,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新兴业务领域集中力量在大健康与新能源产业形成突破。坚持轻重资产相结合、长短期项目相匹配,实现多区域发展,重点布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华中地区。
2.打造人才和科技双核
要继续建强一支梯队合理、结构科学、素质全面、区域均衡的干部人才队伍,把优秀人才和年轻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优化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创新激励制度,并探索推进骨干持股、员工项目跟投等方式。全面启动信息系统建设提升规划,以“集团管控一体化”“业务支持精细化”“网络安全规范化”为主要建设方向,加紧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简称“ABCDI”)等新兴技术,将数字科技融入供应链管理、金融服务等领域,促进公司自身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同时探索行业推广,实现以科技推动整体产业发展。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议案3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着重从推进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财务运作、依法经营等方面认真展开监督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日常工作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各次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3)《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预算案》;(4)《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公司2018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资产核销的议案》;(7)《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1)《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全文》;(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督、检查及发表意见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出席了4次股东大会,列席了13次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的工作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科学,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各项信息披露能够按照证监会、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要求执行,没有发现信息披露制度或流程方面的重大缺陷。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定价合理,属正当的商业行为,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无内幕交易行为。
5.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认真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6.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三、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出席/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1日
议案4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预算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利润表、2019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2019年度的股东权益变动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损益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8,046,936,338.70元,其他收益109,297,632.70元、投资收益348,225,824.65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30,760,448.13元、信用减值损失-112,634,712.82元、资产减值损失-262,932,584.26元、资产处置收益1,716,929.02元,营业外收入218,749,176.20元,当年累计结转营业成本211,396,914,516.71元、发生税金及附加891,787,326.72元、期间费用3,294,226,296.08元、营业外支出24,621,156.95元,收支相抵,实现利润总额3,372,569,755.86元,扣除所得税费用915,497,357.53元、少数股东损益147,772,015.64元,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9,300,382.69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9,472,801,921.16元,负债合计61,980,927,739.19元,少数股东权益为2,718,409,913.4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4,773,464,268.55元。
三、主要经济指标
2019年,公司实现:
1、基本每股收益0.90元;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67%;
3、每股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3元。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2020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变革是致胜要诀的经营理念,牢牢把握“保规模、增效益、控风险、优资源、促变革、高发展”的工作总基调,营造敢为人先、主动变革的创新氛围,营造风险严控、安全有序的经营氛围,营造深化合作、实现共赢的开放氛围。
2020年公司经营收入预计超过2630亿元,成本费用预计控制在2600亿元。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议案5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8,350,895.7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0元(含税)。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0,073,22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5,516,841.7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8.43%。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如在2020年4月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议案6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提议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1.审议上述事项;2.授权董事会决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签署服务协议并办理相关事项。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议案7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议案8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修订以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化等原因,拟对原《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表:
修订条款 | 修订条款内容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第八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16,272,516元人民币。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50,073,225元人民币。 |
第二十一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816,272,516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1,850,073,225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第四十二条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将法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 |
第四十三条 |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 | ||
第八十三条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在董、监事的选举过程中,当本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时,股东大会在董、监事选举中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选举方式。股东在选举董、监事时,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公司根据董、监事候选人所获投票权的高低依次决定董、监事的选聘,直至全部董、监事满额为止。董、监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当分开进行。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董事、监事选聘程序如下: (一) 上届董事会、监事会可提名下届董事、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和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不足百分之三的股东可以联合提名董事和监事候选人,但联合提名的股东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累加后应达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百分之三以上。 (二) 由公司上届董事会将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交由股东大会表决。 (三) 代表职工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在董、监事的选举过程中,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时, |
股东大会在董、监事选举中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选举方式。股东在选举董、监事时,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公司根据董、监事候选人所获投票权的高低依次决定董、监事的选聘,直至全部董、监事满额为止。董、监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当分开进行。 | ||
第一百零六条 |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其辞职生效前、生效后或任期届满一年内仍然有效。 |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原则上,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其辞职生效前、生效后或任期届满一年内仍然有效,涉及保密信息时应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
第一百一十二条 |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授予的其它职权。 |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授予的其它职权。 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长、总裁等行使。 |
第一百一十五 |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 |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 |
条 | 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 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董事会议事规则报股东大会批准,作为本章程的附件。 |
第一百二十七条 | 董事会决议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投票的方式。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 董事会决议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投票的方式。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
第一百六十八条 |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议案9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吴世农先生和毛付根先生的任期即将连任满六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峰先生和戴亦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感谢吴世农先生和毛付根先生在过去六年对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峰,男,1966年出生,经济学(会计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当代会计评论》主编。曾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法律援助与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组织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2020年起担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IFRS Advisory Council)委员(中国代表)。现任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戴亦一,男,1967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经济学与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厦门大学EMBA中心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
以上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后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1日
议案10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遵守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中作出的公开承诺,能够按时出席年度内的各次会议,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从专业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合法经营和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在我们将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2019年度独立董事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吴世农先生、毛付根先生和郑甘澍先生。为充分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中也相应担任了职务:
吴世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毛付根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郑甘澍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世农,男,1956年12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副校长,以及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工商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员等。
毛付根,男,1963年10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并长期担任厦门大学EMBA主讲教授,同时担任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厦门大学会计系副主任。
郑甘澍,男,1959年11月出生,应用经济学博士。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教授。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证监会《指导意见》对独立董事任职的相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19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日常履职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会议、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预算委员会会议、1次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除吴世农先生因公务请假2次股东大会外,我们均按时出席各次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在各次会议召开前,我们均事先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在对资料进行仔细核查的基础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我们站在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关联借款、会计政策变更、董事及高管薪酬情况、开展商品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等事项进行谨慎评估,结合自身的专业领域提出合理的建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我们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或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我们重视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经营管理层人员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亦定期向我们汇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经营管理情况等,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和良好的工作条件。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参与世纪证券增资扩股进行了详细考察,与管理层当面交流,直观了解标的的经营发展情况,更好地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建议。
(二)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48号、[2009]34号通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要求,我们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等进行了沟通,并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之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了初审意见。
在2018年年报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并与财务总监就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沟通。
在公司召开年度董事会会议时,我们对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会议必备文件齐全,并提供了充分的可作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未发现与召开董事会会议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我们已于2019年4月17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我们对公司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从交易必要性、程序合法合规性、交易价格公允性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就交易事项进行事前
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均是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议案审批情况如下:
议案名称 | 会议届次 | 意见发表时间 |
《关于公司购买世纪证券收益凭证等产品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 | 事前意见:2019年4月18日 意见:2019年4月28日 |
《关于公司参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三次会议 | 事前意见:2019年5月25日 意见:2019年6月4日 |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租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四次会议 | 事前意见:2019年7月2日 意见:2019年7月12日 |
1.《关于公司参与认购建达福仓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2019年度第十二次会议 | 事前意见:2019年12月6日 意见:2019年12月11日 |
《关于公司从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2019年度第十三次会议 | 事前意见:2019年12月6日 意见:2019年12月13日 |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通过对担保审批规定、担保对象等方面的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议案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担保对象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担保风险不大,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报告期内担保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议案名称 | 会议届次 | 意见发表时间 |
《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三次会议 | 2019年12月13日 |
经核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常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会议审议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我们认为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未发现与董事、高管业绩考核、薪酬发放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我们已于2019年4月17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已于2019年4月17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9日,除息日为2019年7月10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9年7月10日,已实施完毕。
(六)再融资相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我们认为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规的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的情形。我们已于2019年4月17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五次会议均有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已分别于2019年4月28日、2019年8月26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关于商品衍生品业务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
业务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减少、规避因大宗商品现货波动等形成的风险,延伸公司的业务收益,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已分别于2019年4月28日、2019年12月13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关于外汇衍生品业务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经过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审批流程及风险管控措施等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减少、规避因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已分别于2019年4月28日、2019年12月13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我们认为: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2.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我们已于2019年6月4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经过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必要性、审批流程及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了解,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已于2019年12月13日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予以信息披露。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能够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负责,
能够从所有股东的利益出发履行职责、承担相应的义务。我们从自身专业研究角度就公司的战略规划、投资、高管提名及聘任等事项向公司提出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化支持。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均按照相应实施细则有效运作,从而使公司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更好地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管理需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年度,我们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建议,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事项的决策,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世农、毛付根、郑甘澍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