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2 证券简称:邦讯技术 公告编号:2020-058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7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2019年度报告中相关问题做出说明或补充披露。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就关注函所涉及的问题逐项核实。现对关注函回复公告如下:
1.你公司年报中存在多处财务数据勾稽关系不成立、财务信息应披露未披露,财务报表科目期初余额与已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后2018年科目余额不一致的情形。请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规定对年报披露信息进行全面自查,更正错误数据并补充披露遗漏信息,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请于2020年5月12日前完成年报更正并对外披露。
回复:
针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数据披露的问题,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已按照规定进行全面核查,对相关数据进行了更正和补充披露。《补充更正公告》及更正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
报告及公告于2020年5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年报“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部分显示,你公司与国投银信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银信公司”)及张庆文签订《合作协议》,国投银信公司拟通过向张庆文出借资金、协议受让或股份表决权委托等方式向其提供流动性支持,向你公司出借资金提供流动性支持,专项用于公司的业务经营使用。张庆文拟将所持公司29%(9282万股)股份的表决权,在自该合作协议签署生效后3年内,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国投银信公司。
(1)上述信息你公司未履行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义务,在《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中也无相应内容。请你公司核实是否已与国投银信公司及张庆文签订相关协议,如是,请报备协议文件,说明未履行临时公告披露义务的原因并补充披露临时公告,如否,请说明在年报中披露上述信息的依据,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信息。请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张庆文与国投银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相关事实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回复: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张庆文与国投银信公司正就解决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商谈融资借款事宜,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信息仅为初步沟通结果,融资方案尚未确定。目前国投银信公司正组织对公司尽职调查,后续是否继续推进及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形成最终方案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年报“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部分表述公司与国投银信
公司及张庆文的合作信息是因为年审会计师对公司持续性经营方面非常关注,了解到控股股东张庆文与战略投资者国投银信公司正在就解决公司资金流动性、质押风险等合作事项进行商谈的相关情况,在年报“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部分对相关情况进行的表述,并不表示目前已形成确定的合作方案。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对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讯技术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关注到可能导致对邦讯技术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邦讯技术公司为保证持续经营能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控股股东张庆文与战略投资者国投银信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正在就解决公司资金流动性、质押风险等合作事项进行商谈的相关情况,截止审计报告日,该事项尚在协商过程中,未签订正式协议。
(2)年报显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庆文及戴芙蓉合计持股
44.74%,且已被100%司法冻结。张庆文及戴芙蓉所持股份多次被法院公开拍卖。请你公司说明上述表决权委托是否受张庆文及戴芙蓉所持股票被司法冻结事项的影响,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国投银信公司是否因表决权委托与张庆文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表决权委托是否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回复:
目前国投银信公司正组织对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相关各方尚
未确定合作方案,该事项能否推进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