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赵杨女士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2、同意提名赵杨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同意将上述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兴祥、袁彬、方军雄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