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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8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279 号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我部在年报初步审核中关注到以下事项,请你公司按照要

求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或补充披露:

1.你公司年报中存在多处财务数据勾稽关系不成立、财务信息应披露未披露,财务报表科目期初余额与已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后2018年科目余额不一致的情形。请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规定对年报披露信息进行全面自查,更正错误数据并补充披露遗漏信息,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请于2020年5月12日前完成年报更正并对外披露。

2.年报“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部分显示,你公司与国投银信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银信公司”)及张庆文签订《合作协议》,国投银信公司拟通过向张庆文出借资金、协议受让或股份表决权委托等方式向其提供流动性支持,向你公司出借资金提供流动性支持,专项用于公司的业务经营使用。张庆文拟将所持公司29%(9282万股)股份的表决权,在自该合作协议签署生效后3年内,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国投银信公司。

(1)上述信息你公司未履行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义务,在《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中也无相应内容。请你公司核实是否已与国投银信公司及张庆文签订相关协议,如是,请报备协议文件,说明未履行临时公告披露义务的原因并补充披露临时公告,如否,请说明在年报中披露上述信息的依据,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信息。请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张庆文与国投银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相关事实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

(2)年报显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庆文及戴芙蓉合计持股

44.74%,且已被100%司法冻结。张庆文及戴芙蓉所持股份多次被法院公开拍卖。请你公司说明上述表决权委托是否受张庆文及戴芙蓉所持股票被司法冻结事项的影响,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国投银信公司是否因表决权委托与张庆文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表决权委托是否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5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0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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