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Cifial,S.G.P.S.,S.A.向汇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广东坚朗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进一步支持其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束伟农 黄强 赵正挺 许怀斌
二○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