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金石威视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暨股份补偿的事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金石威视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所述,金石威视未能完成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金石威视原股东李朝阳、姜河、伍镇杰、蒋文峰根据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利润补偿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条款对公司进行补偿。
独立董事经审议《关于金石威视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暨股份补偿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金石威视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后认为:本次股份补偿事项在全面充分考虑其他股东整体利益的基础上,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同意本次股份补偿事项相关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周洪波、林杰辉、林中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