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6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下发的《关于对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7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于5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积极组织相关方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和要求进行逐项落实,因关注函中部分问题需保荐机构与律师发表意见,中介机构需履行相关审批流程,故公司无法于2020年5月8日前完成相关问题落实回复及信息披露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同意公司延期回复关注函。
公司将积极推进关注函的回复工作,争取于2020年5月15日前回复关注函,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