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787
2020年5月
资料目录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0
议案五: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1
议案六: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 ..22议案七: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3议案八: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 24
议案九: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27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资料,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4、有提问或质询需求的发言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同意后,即可发言。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份额,股东发言应与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有直接联系,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有损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及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5、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请进入会场人员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成静音状态,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录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工作人员有权加以阻止。 6、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崇舜先生
3、会议时间:2020年5月15日14:00
4、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501号公司会议室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议程:
1、股东及参会人员签到;
2、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介绍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3、宣读并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7)《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9)《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独立董事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
5、现场投票表决及股东发言;
6、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结果,中场休会待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7、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8、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9、现场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10、签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11、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董事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19年,电动两轮车行业整体处于新旧国标切换期,公司面对新国标执行带来的市场变化,稳健推进生产经营工作,实现营业收入305,551.21万元,同比增长0.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52.71万元,同比减少20.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46.83万元,同比增长12.15%。报告期内,公司在“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加强核心技术创新、大力推进服务营销”的三大核心思想指导下,主要开展下列几个方面的工作:
1、大力推进服务营销,稳健推进各业务良性发展
报告期内,面临复杂多变的行业环境,公司结合竞争形势的变化,着力对公司的销售渠道进行调整和优化。针对传统渠道方面,为了进一步提高经销商渠道的质量,公司累计开发直营客户570余家,优化和降级销售规模低的直营客户280余家,并为了贯彻“大力推进服务营销”的理念,着力协调解决部分规模客户在市场运营过程中出现的与其分销体系之间存在的相关问题。在KA渠道方面,公司继续进行进驻与挖掘,在产品出样管理、导购与人员管理等方面,细化管理规则与要求,并进行专业培训,报告期内累计开发此类门店170余家。
2、依托于完善的新国标产品体系,搭载新日核心技术的产品崭露头角
随着新国标的实施,各地逐渐出台了与市场需求相切合的管理政策,在同时符合新国标和地方政策标准的前提下,公司在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三个品类获得CCC认证的产品超过200款,并在诸如浙江、上海、北京、福建等省、直辖市完成百款以上产品的上目录工作。报告期内推出K3、晶美、X1等搭载智能芯片的
产品,既丰富了公司智能化产品系列,又为市场提供了不一样的消费体验。公司设计研发的专业服务于外卖、快递市场的L5、L7等车型,以及搭载着新日核心技术的R5、R3、X1、劲鹰等产品推向市场后深受用户青睐。
3、新兴业务实现连续增长,持续保持良性发展局面
随着体验式营销及新零售概念的广泛传播,公司电商业务持续创新优化,与天猫就新零售体系建设展开深度合作,架构新零售渠道体系建设,调整网络销售模式,转型深化与线下门店的合作关系,打通线上与线下壁垒,加速体验式营销落地,推动产业渠道升级;利用京东、天猫大数据,挖掘用户需求,联合打造、发布具有精准定位的新品XC1、X1。报告期内累计开通网络销售模式的商家门店数量达到500家,电商业务销售规模同比增加9.52%。新日国贸坚持“建SUNRA国际品牌专卖、主推中高端拳头产品”的渠道方向和产品策略,通过进一步传播SUNRA品牌的影响力,高端产品的理念已被部分重点国际市场接受,外贸产品平均单价连续三年提升,高端产品也受到国际市场广泛好评,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同比增加41.82%。公司大力拓展战略合作伙伴,在外卖、快递行业建立了良好的口碑。随着团购业务的更加成熟,公司在传统商务合作的基础上,逐渐在产品的设计开发领域展开交流与合作,并取得良好的效果,报告期内团购销售规模实现同比增长164.77%。
4、布局未来,启动工厂扩产项目
为布局未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既定的三年产能规划,一是重要子公司天津新日、湖北新日、广东新日分别取得了电摩生产资质;二是启动了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三是子公司浙江新日已通过招拍挂方式购得位于温州市乐清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未来建设温州工厂项目的储备用地。公司计划在三年内逐步对现有生产制造体系进行优化升级,着重提升各个工厂生产制造的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精益制造、智能制造水平,在2021年末,公司各生产基地合计达到年生产500万辆的产能规模,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生产制造基础。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温州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无锡销售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19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3、2019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关于拟投资建设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及《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拟建温州工厂年产50万辆电动摩托车一期项目的议案》及《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积极履行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其他重大事项,对提报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积极讨论,为公司经营发展献言献策。
(二)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1、2019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19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建设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全面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换届情况
2019年6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积极筹备董事会换届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顺利完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人员换届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依然由9名人员组成,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候选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有效。
(四)信息披露基本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披露4份定期报告,56份临时公告及相关材料附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沪市上市公司2018至2019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公司信息披露等级被评为A级。
三、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整体发展战略
围绕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加强核心技术创新、大力推进服务营销”的三大核心思想,秉承“有阳光的地方就有新日”的经营发展理念,以渠道为基础、以品牌为灵魂、以创新为动力、以产品为保证、不断加强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建设,利用公司已有的资源和行业领先地位,升级和优化营销网络、提升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及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公司的品牌优势、渠道优势、研发优势等,持续满足人们对电动交通工具产品多层次的需求,在继续保持公司行业领先地位基础上,将公司逐步打造成国际知名的电动交通工具研发制造企业。
(二)经营计划
2020年电动车行业将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形势。从国际形势来看,由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和石油价格闪崩所带来的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对于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从国内电动两轮车行业发展形势来看,2020年电动两轮车企业的经营也面临以下机遇和挑战。第一,电动车新国标实施进入第二年,国内大部分地区的旧国标车过渡期满,将催生出新国标车置换的新需求。第二,虽然一季度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短期内由于各地的疫情管控政策导致人民群众出行和购车需求骤减,但是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各地纷纷复工复产、学生复课,进入四月份以来,国内电动两轮车消费市场迅速复苏。截至2020年4月20日,除直销渠道团购业务外,公司4月份传统渠道销量同比增长77.14%。并且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人民群众个人出行方式正在发生改变,利用电动两轮车、私家车等非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成为一种更加安全可靠的选择,这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刺激电动两轮车的国内市场销售。第三,这次疫情爆发也将促进后期外卖物流、同城配送、线上购物等消费业态快速成长,并将进一步对此类市场的电动两轮车销售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结合形势变化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将主动调整经营策略,抓住机遇,克服挑战,推动各项年度经营指标有效达成。
1、深化融合渠道资源,改善渠道通路效率
为有效满足消费者换购国标车需求,并增加接触消费者的终端门店数量,改善渠道终端覆盖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渠道直营和分销网络拓展力度,并在成熟区域逐步落实门店网格化布局工作;同时为降低疫情不利影响,公司将进一步深化引导传统经销商开展线上线下融合销售、跨界合作销售、产品体验营销、智能物联配送等创新营销模式,促进经销商积极响应和应对消费变化所产生的影响。
2、加速开拓新兴业务市场,完善全渠道销售网络体系
同城配送、团购定制等领域用车需求近年来呈加速上升趋势,“外卖小哥”也已经扩大为百万级的市场需求群体,KA卖场线上线下渠道正在发生深度融合,同时各类手机APP平台用户日益增加,受疫情影响催生的电商购物群体也呈现年龄化趋势。公司已决定继续坚持采取加速开拓新兴业务市场的动作,并进一步优化新兴业务销售平台,推进数字化营销创新,以实现完善全渠道销售网络体系的目的。 一直以来,公司充分利用新日品牌的影响力,积极拓展直销渠道,团购业务连续三年增长。公司曾服务顺丰物流、中国邮政、中国人保等知名企业,特别是在物流、外卖、快递行业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在此基础上,公司2020年团购业务量不断增长,截至2020年4月20日,公司已取得团购客户下达的需在二季度交付的订单约为30万辆整车及相关配件,订单总金额合计约为8.8亿元,上述订单已收到预付款金额近2亿元。公司将在保质保量完成上述订单如期交付的同时,在新品开发、配件交付、售后服务等各方面进一步做好对团购客户的营销服务工作,2020年内积极争取更多的团购业务订单。公司同时也将团购业务的快速发展作为2020年工作重点之一,着力开发直销领域的新客户,力争团购业务成为保障公司2020年业绩目标实现的有力支撑。
3、适应消费趋势变化,加快新技术开发及应用
新国标实施第二年,为巩固产品竞争优势,践行技术创新领先战略,公司将在严格执行新国标的基础上,继续在智能中控、高性能动力电池、材料轻量化应用创新等领域加大投入;并结合消费需求多样化、购物习惯变化趋势,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阵列。同时针对截至目前仍然深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业务,公司将在2020年着力于适应海外市场销售的高端自主车型的产品创新,做好产品储备,为疫情得到控制以后的海外市场复苏做好应对准备。
4、稳步扩大生产能力,持续提高生产智能化水平
根据2020年公司经营发展面临的外部形势,随着现有生产基地产能瓶颈的继续凸显,公司继续实施稳步扩大生产能力的投资项目,对现有生产制造体系进行优化升级,2020年一是要加快无锡智能化生产车间改扩建项目的工程进度,力争在年内交付使用;二是要启动天津工厂智能化改扩建项目;三是稳步推进温州工厂项目的建设工作。在投资建设过程中,公司着重提升各个工厂生产制造的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精益制造、智能制造水平。在2021年末,公司各生产基地合计达到年生产500万辆的产能规模,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生产制造基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15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遵循《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公司监事会成员勤勉尽责、忠于职守,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 2019年,公司监事会完成了换届工作,并召开了5次会议,同时列席了2次股东大会和5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对外投资、募投项目变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募集资金使用、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方面的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现就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情况
2019年6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积极筹备监事会换届工作。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成科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17次会议,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潘胜利先生、石清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顺利完成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人员换届工作。公司监事会仍然由3名人员组成,2名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20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关于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的议案》和《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19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19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4、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及《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相关工作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次股东大会和5次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认为公司各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并对公司定期报告出具了专项意见: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和《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意见,认为该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监事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进行了讨论并出具了专项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延长,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进行的调整,本次对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5、监事会对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出具了专项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对因离职或职位调整等已不再符合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是合法、有效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进行了讨论并出具了专项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所涉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监事会同意以2019年4月25日作为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授予160万份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
7、监事会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讨论并出具了专项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
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
四、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生产经营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同时,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也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吸收和适应新的监管要求,并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5月15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百分比(%) |
总资产 | 1,820,345,697.31 | 1,899,656,126.52 | -4.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63,515,329.68 | 943,658,111.37 | 2.10% |
营业收入 | 3,055,512,143.47 | 3,050,498,705.15 | 0.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0,527,118.31 | 88,654,407.39 | -20.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6,468,285.77 | 50,351,793.12 | 12.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160,801.46 | 167,399,088.49 | -59.8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43 | -18.6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40% | 9.60% | 减少2.20个百分点 |
三、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866,047,834.38 | 47.58 | 590,487,855.70 | 31.08 | 46.67 | 主要系本期末银行理财到 |
期收回及银行承兑保证金余额增加所致。 | ||||||
应收票据 | - | - | 192,018,489.59 | 10.11 | - | 主要系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所致。 |
应收账款 | 155,145,569.21 | 8.52 | 59,687,542.01 | 3.14 | 159.93 | 主要系公司为应对市场竞争,适当放宽了信用管理政策,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
应收款项融资 | 5,450,235.14 | 0.30 | - | - | - | 主要系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所致。 |
预付款项 | 31,144,763.31 | 1.71 | 12,586,494.48 | 0.66 | 147.45 | 主要系公司为降低采购成本,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7,269,996.56 | 0.40 | 5,914,707.66 | 0.31 | 22.91 | |
存货 | 135,403,713.46 | 7.44 | 171,559,201.12 | 9.03 | -21.07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070,575.21 | 0.88 | 303,655,489.65 | 15.98 | -94.71 | 主要系期末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余额较年初减少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21,912,311.42 | 1.20 | 20,214,051.78 | 1.06 | 8.40 | |
固定资产 | 322,059,925.02 | 17.69 | 352,784,524.01 | 18.57 | -8.71 | |
在建工程 | 25,704,647.25 | 1.41 | 8,741,890.88 | 0.46 | 194.04 | 主要系公司新增总部大厦、消防和环保改造工程投入所致。 |
无形资产 | 221,370,294.73 | 12.16 | 158,523,043.76 | 8.34 | 39.65 | 主要系公司信息化系统软件投入及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492,992.29 | 0.08 | 1,284,174.56 | 0.07 | 16.2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218,123.33 | 0.62 | 8,142,451.19 | 0.43 | 37.77 | 主要系本期可弥补亏损额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4,716.00 | 0.00 | 14,056,210.13 | 0.74 | -99.61 | 主要系预付软件款转无形资产所致。 |
应付票据 | 251,193,526.36 | 29.36 | 140,963,000.00 | 14.75 | 78.20 | 主要系未到期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302,508,438.69 | 35.35 | 361,426,169.02 | 37.81 | -16.30 | |
预收款项 | 64,947,932.21 | 7.59 | 237,854,630.58 | 24.88 | -72.69 | 主要系上期末预收经销商货款本期已实现发货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25,543,430.36 | 2.99 | 31,598,747.12 | 3.31 | -19.16 | |
应交税费 | 8,506,535.08 | 0.99 | 5,586,745.29 | 0.58 | 52.26 | 主要系本期末应交增值税较年初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52,334,541.28 | 17.80 | 136,331,361.81 | 14.26 | 11.74 | |
其他流动负债 | 27,066,048.56 | 3.16 | 16,145,543.13 | 1.69 | 67.64 | 主要系应对新旧国标切换的市场竞争,公司加大渠道促销政策所致。 |
预计负债 | 944,307.70 | 0.11 | - | - | - | |
递延收益 | 22,279,215.63 | 2.60 | 26,091,818.20 | 2.73 | -14.6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7,414.90 | 0.04 | - | - | - |
四、费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 2019年 | 2018年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分析 |
销售费用 | 220,452,490.57 | 254,244,486.58 | -13.29% | |
管理费用 | 101,970,914.94 | 89,491,903.63 | 13.94% | |
财务费用 | -19,054,577.82 | -6,126,139.06 | 211.04% | 报告期内定期存款到期结算利息同比增加所致。 |
五、现金流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9 年 | 2018 年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分析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160,801.46 | 167,399,088.49 | -59.88% | 上年末预收经销商货款本期实现发货,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6,537,520.38 | -141,091,579.81 | -451.93% | 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000,000.00 | -24,480,000.00 | 104.25% | 主要系公司本期分配现金股利较上期大幅增加所致。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15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73,195,881.96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4,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48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34.7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15日
议案五、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勤勉尽责。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监事从公司领取薪酬的具体明细如下: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张崇舜 | 董事长 | 69.97 |
赵学忠 | 董事、总经理 | 69.70 |
陈玉英 | 董事 | 30.36 |
林筱诚 | 董事、副总经理 | 17.38 |
李青 | 董事 | 63.77 |
王晨阳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56.50 |
章炎 | 独立董事 | 5 |
吴新科 | 独立董事 | 5 |
邓嵘 | 独立董事 | 5 |
潘胜利 | 监事会主席 | 44.15 |
冯安平 | 监事 | 4.01 |
成科 | 监事 | 19.79 |
张晶晶 | 董事 | 0 |
石清平 | 监事 | 23.94 |
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第四届监事会换届工作于2019年5月完成。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林筱诚先生及原公司监事冯安平先生任期届满后离任。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张晶晶女士为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石清平先生为新一届监事会成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15日
议案七、
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15日
议案八、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2号)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5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900,000.0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69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5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总额(万元) |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项目备案情况 |
1 | 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 18,377.26 | 16,039.26 | 锡商备【2015】5号 |
2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9,230.00 | 9,230.00 | 锡商备【2015】6号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2,000.00 | 2,000.00 | - |
合计 | 39,607.26 | 27,269.00 | - |
2019年6月,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用于“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工厂改扩建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 | 投入进度(%) |
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 16,039.00 | 1,688.54 | 1,688.54 | 100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9,230.00 | 9,230.00 | 3,876.82 | 4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100 |
无锡制造中心智能化车间改扩建项目 | - | 14,350.46 | 19.00 | 0.13 |
合计 | 27,269.00 | 27,269.00 | 7,584.36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5,843,603.88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12,962,496.11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10,134.89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209,798,757.34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原定建设周期为一年。原建设地址为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东盛路西、锡山大道北。2018年3月,公司通过招拍挂形式竞拍位于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东翔路北、先锋路东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集研发、办公及营销体验为一体的新日总部大厦的建设用地。为保证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 2018年5月15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东盛路西、锡山大道北变更至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东翔路北、先锋路东,同时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两年,即延期至2020年4月。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拟将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长两年,即延期至2022年4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18年5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作为公司新日大厦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规划建设。为更好的满足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发展,公司从谨慎性角度出发,本着对项目建设精细化的要求,在项目前期方案设计过程中,与设计方就项目本身设计规划进行了全方面多次讨论,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方案,导致公司设计规划阶段占用较多时间;其次,公司对项目施工方要求较高,在施工方的筛选阶段和招投标阶段亦投入了大量时间;第三,2020
年春节前后,新型冠状病毒蔓延,项目建设工作不得不暂缓延迟。综上所述,公司项目无法按照原定期限完工。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公司审慎决策,同意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调整,项目延期不改变项目的用途、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为保障募投项目延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为保证募投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加快推进项目的建设工作,设置专人跟踪项目推进情况,并形成专项报告每月一次进行总结问责;同时,协调当地政府机构,加快办理相关手续文件的办理。
2、公司将成立以总经理为直接领导的项目小组,对项目中所遇到的无法有效解决的问题,将由总经理直接协调各方资源,统筹处理解决问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议案九、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独立董事邓嵘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提名陆金龙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陆金龙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陆金龙先生一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公司已将陆金龙先生的任职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审核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15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陆金龙,男,1952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江苏省自行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名誉理事长,中国自行车协会副理事长、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自行车分会副理事长。曾任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轻便车分公司总经理,无锡小轮自行车厂技术科长、技术副厂长、厂长,荣获过中国自行车协会特殊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