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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投能源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9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0年5月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面对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等严峻形势,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尽职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目标,依法科学决策,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做大做强主业,增强营运能力,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贯彻了价值创造和股东回报的治理理念。

现将2019年经营成果、重点事项以及2020年工作展望汇报如下。

一、经营成果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74.55亿元,同比增长16.89%;净资产276.57元,同比增长9.41%;参控股总装机3954.74万千瓦,同比增长1.70%;权益装机934万千瓦,同比增长0.29%;总股本44.02亿股,总市值433.61亿元。

公司全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8.38亿元,完成董事会预算的

107.85%;控股电力企业累计发电量32.31亿千瓦时,完成董事会预算的114.62%;实现利润总额30.20亿元,完成董事会预算的

149.58%;净利润29.88亿元,完成董事会预算的149.70%。

二、2019年重点事项

1.勤勉尽职,依法依规履行董事会职能

(1)本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1次,通讯方式10次),审议提案报告38个。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制度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对各项提案审慎审议,依法依规作出科学决策,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公司共召集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审议提案报告11个。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授权,执行股东大会的意志,督促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行其职责,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按时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等重要事项,按照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

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发挥专家职能,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5次会议,审议提案报告26个。

2.规范运作,不断提高治理水平

(1)自查落实制度机制,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公司董事会秉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在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各级监管机构的指导下,按照公司实际情况,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着眼点,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支撑,以强化内控建设为保障,不断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治理水平,定期组织各部门自查自评,以确保各项工作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报告期内,董事会有两个席位涉及变更,公司提前准备,多方考察,顺利完成了相关董事及对应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更替,并及时向上海交易所、四川证监会报送备案,保障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高效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恪守尽职,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赋予的职责,严格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在“2019第九届中国上市公司口碑榜”评选中,荣获“最佳董事长奖”。同时,董事长作为公司法人,率领公司对内依法治理,对外依法经营,获评“四川十大法治人物”。

(2)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委研究讨论企业重大事项

前置要求

公司高度注重党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印发《落实国企党建“强基固本提升工程”工作方案》、《“三会一课”实施细则》等党建纪检的制度、方案,为公司党委各项工作进一步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坚决落实党委研究讨论企业重大事项前置要求,同步启动修订“三重一大”制度及议事清单,保障集体决策科学化、规范化运行,防范决策风险。

3.坚持高质量信批,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信息披露是公司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的开展,各层级人员认真制作,严格审核信披材料,多年来一直保持信息披露“零更正”。本次报告期内,公司一共信息披露105次,全部符合监管要求,未出现一起差错。同时,公司严格按照资本市场监管要求,强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在讨论重大投资、年度分红方案及编制定期报告等敏感期间,对涉及获悉信息相关人员进行备案登记及保密教育,杜绝了内幕信息的泄露。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5次,共计375人次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听取投资者建议,了解投资者述求,解答投资者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共开展路演24次,参加投资者交流会活动5次,接待投资者调研15人次,接听投资者来电594次,网络回答投资者问题128个,保障了与投资者多

渠道、全方位的沟通。

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认真细致、勤勉尽职,保障了高质量信息披露和投资者管理维护,连续4年被四川证监局评选为“四川上市公司优秀董事会秘书”。

4.稳定现金分红,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始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上市以来,本着为股东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公司以现金分红、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共计分红18次,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价值回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精神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入贯彻实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使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落到实处。

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税)38.52亿元,占最近三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7.21%。连续三年现金分红比例保持在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0%以上,现金分红绝对值和比例均保持了持续稳定。

5.投资价值获得国际认可,相继纳入全球三大股指继2018年6月1日川投能源被正式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和MSCI ACWI全球指数后,2019年6月24日,公司作为首批中国A股股票被纳入全球知名指数编制公司富时罗素的旗舰指数——富时全球股票指数系列,2019年9月23日,公司被纳入标普新兴市场全球基准指数。公司相继被纳入全球三大国际指数权

重股名单,是公司多年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耕水电主业,注重价值创造和股东回报的成果,标志着公司资产质量、盈利水平、行业地位等方面得到了境内外投资者的充分认可和肯定,树立了良好的绩优股形象。

6.成功发行40亿元可转债,实现资本市场再融资破冰2019年9月17日,公司正式获得《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5号),40亿可转债获准发行,并于11月15日募集资金全部到账。自可转债发行工作重启以来,公司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推动解决与控股股东同业竞争等问题,最终使得本次可转债“无条件”通过证监会发审会审核。公司通过本次可转债的发行不仅实现了六年来资本市场融资工作首次破冰,完成了公司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融资,更优化了资产结构,为公司做优做强做大能源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7.深耕主业,抢抓清洁能源并购机遇公司在保证存量项目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寻找投资标的,稳步发展规模,力争实现公司的二次发展。经过大量的前期论证、考察和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期间,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公司完成了两项水电资产收购项目。一是2019年2月以摘牌方式收购攀枝花华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并投资开发银江水电站。2019年7月,银江水电站工程正式开工,实现了首次自主开发建设水电项目的突破。二是全资子公司川投电力收购信达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水电资产包。本次收购实现了公司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的进一步扩大,优化了资产结构,弥补了营业收入短板为公司电力主业进一步扩张奠定基础。

8.履行社会责任,实践精准扶贫

董事会一直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己任,通过搭建扶贫产业,完善村落建设等方式对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胜利村、新光村实施了精准扶贫,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扶贫捐赠228万元。公司多年的扶贫工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于本报告期荣获四川上市公司“2017-2018 年扶贫先进单位”、“2017-2018 年扶贫先进个人”两项表彰,在“2019第九届中国上市公司口碑榜”获评“最具社会责任上市公司”。

三、2020年度工作展望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也是脱贫攻坚战的达标之年。从总体经济形势看,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且疫情突发,全国需求存在下降压力;国际单边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国际各大权威机构普遍下调全球经济预期。从行业发展形势看,在愈加迫切的改革形势下,各项电改任务预期将进一步加速推进,逐步进入落地见效阶段。川投能源作为四川水电行业龙头企业,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打造一流能源上市公司为目标,继续深耕主业,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保障电力供应。

(一)谋划布局,完成全年经营任务

经过认真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和疫情影响,2020年公司董事会计划完成发电量40.91亿千瓦时,实现销售收入9.49亿元、利润总额20.01亿元。

为达成这一目标,董事会积极做好研判工作,持续研究市场形式,及时解读监管机构及行业相关政策,在不断加强存量资产管理,提高经营效率,拓展产品销售渠道的同时,继续坚定不移地推动公司战略实施,抢抓市场机遇,做大做强做好主业。

(二)强化治理,降低企业风险

2020年,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三会一层”之间的协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公司治理合力。继续定期自查自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提升三会运作、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各方面治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将“党是领导一切”的政治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推动党的建设和公司治理双提升。

(三)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安全生产

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安全生产压力较大,董事会将指导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保障自身安全的同时,精心操作,保证机组正常运行,保证正常发电,支援疫情防控工作,并在适当时候捐赠相应物资,肩负起一个上市公司应有的社会责任。公司会继

续以安全生产零事故为奋斗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着力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系统、设备和人员安全,筑牢安全堤坝。

(四)优化股权管理,加强沟通交流

2020年,董事会将认真研读监管政策,提前准备,谨慎推进,在继续做好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后的各期统计、管理、信息披露工作,并及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解答投资者问题。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媒体关系、以及监管层关系等多方关系管理,营造与市场各方沟通交流的良好环境,切实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和发展理念。

(五)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团队建设

2020年董事会将继续深化以人为本的用人理念,充分发扬全体员工拼搏奉献的优良传统,充分挖掘人才潜力,开展内部学习,积极推动公司董监高及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提升治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进一步创新探索各类激励机制,进一步激活团队内部各模块活力,提升团队管理结构效率。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展望2020年,前景催人奋进。新的一年,我们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作为四川水电龙头企业,有更多的责任和义务需要我们去承担。董事会将不断提高决策效能,完善法人治理,更好的行使职责,拓展公司业务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努力回报股东!

2020年5月19日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19年,川投能源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全体员工负责的态度,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机构各类指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监事会职责,认真审议各项提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监事会成员在报告期内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治企、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有效地监督。

现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和2020年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 监事会2019年日常工作情况

2019年,监事会共召开11次监事会会议,其中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1次,通讯方式召开10次;审议各类提案报告共32项,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监审意见共31项;列席股东大会2次,列席现场董事会1次,通讯董事会10次。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研究审议各项议案和专题报告,客观公正发表意见,恰当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进行了

有效监督,充分履行了监事会职责,保证了公司高效治理,依法运行。

二、监事会对2019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历次股东大会和现场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相关提案,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和决策程序,各项提案的执行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董事和高管职业行为进行全程监督,保证公司运行依法合规。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监督审核职能,认真审阅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仔细听取财务负责人的相关说明,严格检查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执行严格,财务管理规范;国家财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得到了严格

执行;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履职有为,充分发挥了监督指导作用。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了两笔关联交易(分别为:1.关于向川投集团借款9.6亿元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2.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合同》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监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上关联交易行为规范,决策和实施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同时公司也按照规定及时充分的对关联交易的信息进行披露,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公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中,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内幕信息传递,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是否严格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制度》、《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行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得到贯彻执行,有效防范了内幕交易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规范,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法交易的行为。

(五)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审阅关于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建立、完善、执行情况的汇报,检查内控制度运行效果,忠诚尽职履行监督审核义务。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防范风险,规范公司运作,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情况。

(六)监事会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川投转债”)成功发行上市。监事会按照监管要求,结合市场情况,根据公司实际,对川投债券发行上市各个环节严格审核,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

监事会认为:川投转债的成功发行优化了公司债务结构,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契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川投转债发行方案合理,行之有效,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各环节工作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严格按照程序论证、审议、决策,合法有效,符合股东大会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川投转债成功发行上市,2019年11月15日,40亿募集资金全额到账。公司在本公司和雅砻江公司两个层面建立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相关三方协议、四方协议,以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此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8亿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并在保证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行为,内容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大会授权,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八)监事会对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监会和上交所对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工作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年度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治理以及董事会和监事会主要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监事会对收购、并购资产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2个收购项目(分别为:1.《关于通过摘牌方式收购攀枝花华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并投资开发银江水电站的提案报告》,2.《关于全资子公司川投电力收购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水电资产包的提案报告》)。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以听取项目负责人相关汇报和审阅可行性研究报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各项报告的方式,充分监督审核上述收购项目。

监事会认为:攀枝花华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信达水电资产包均属于目前少有的优质水电资产,收购上述两项资产符合公司清洁能源主业的发展方向,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实现规模与效

益的快速同步扩张。公司对上述两个收购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考察,按照规定对项目进行了立项和可行性论证,并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伴随着《证券法》的修订,相关的法规制度、各级监管机构的业务规则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内部合规和治理方面工作流程、标准也需随之进行较大规模调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按规定出席监事会会议,积极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仔细审核各项提案并检查各项提案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方面工作的开展落实,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2020年,围绕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公司监事会将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一)谨从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

2020年,监事会将持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全方位防范经营风险。

2020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以财务监督、经营监督以及内部控制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资金管理、内控机制等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落实;定期向参控股公司了解经营、财务状况,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运用效率;与内部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审)计事务所保持持续沟通,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2020年,监事会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2020年5月19日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19年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克服了重重困难,基本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预算目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2019年12 月31 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374.5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271.29亿元,资产负债率26.16%。公司2019年实现利润总额30.2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47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669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52%,股本44.02亿股。

公司经审计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请参阅下表:

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2018年增减幅度(%)
营业总收入(万元)83,833.1686,355.19-2.92
营业利润(万元)302,638.42322,731.12-6.23
利润总额(万元)302,027.12363,943.10-17.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94,715.30357,004.51-17.45
基本每股收益(元)0.670.81-17.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5215.16减少3.64个百分点
2019年2018年增减幅度(%)
总资产(万元)3,745,529.733,204,391.7116.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2,712,891.972,483,233.199.25
股本(万股)440,214.05440,214.0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6.165.649.25

二、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一)总资产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374.55亿,较年初增长了54.11亿元,增长了16.89%。资产增加的主要因素是本年度实现净利润和发行了40亿元可转债。

(二)流动资产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流动资产为54.43 亿元,占总资产的14.53%,比年初增加了41.77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公司收到了40亿元可转债发行资金。

(三)非流动资产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资产为320.13亿元,占总资产的85.47%,与年初非流动资产307.79亿元相比增加了

12.34亿元,增长了4.01%。影响非流动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对雅砻江公司再投资,二是2019年度合并了攀枝花水电公司的报表。

(四)流动负债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余额为55.85亿

元,占总负债的57%,较年初数53.08亿元增加了2.77亿元,流动负债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新增加了短期银行贷款,二是公司较年初增加超短融,三是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减少。

(五)非流动负债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负债为42.14亿元,占总负债的43%,较年初增加了27.56亿元,增长了188.96%。主要是公司发行可转债新增加应付债券余额33.44亿元,另外公司的长期借款5.9亿元将于一年内到期,分类至流动负债列示,从而减少长期负债5.9亿元。

(六)股东权益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76.57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71.2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年初248.32亿元增长了22.97亿元,增加了9.25%。

(七)收入、利润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全年完成发电量(32.31)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度(32.78)亿千瓦时基本持平,实现销售收入8.38亿元,同比上年度8.64亿元下降了2.92%,主要原因是售电价格下降引起田湾河公司收入减少约0.40亿。

2019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0.20亿元,同比上年度36.39亿元下降17.0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9.47亿元,同比上年度35.70亿元下降了17.45%,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

司投资48%股权的雅砻江公司由于价格原因实现利润同比减少从而减少投资收益;二是控股水电企业2019年来水偏枯和执行生态流量“一站一策”政策导致发电量下降、市场化售电导致上网电价比同期下降4.69%,从而减少利润所致。

(八)成本及三项费用情况

1.主营业务成本:本年度合并主营业务成本共计发生4.16亿元,同比上年4.33亿元下降了0.17亿元。主要是田湾河公司营业成本下降0.19亿元。

2.销售费用

本年度合并销售费用共计发生1,571.75万元,同比上年1646.73万元有所下降。

3.管理费用

本年度合并管理费用共计发生11,967.95万元,同比上年17,126.53万元下降了5,158.58万元,下降幅度为30.12%。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嘉阳电厂关停,二是川投能源公司压缩管理费用见成效。

4.财务费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费用共计发生2.89亿元,比上年3.02亿元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优化了融资渠道,在带息负债余额上升的同时,实现了财务费用的下降。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承担的带息债务余额91.44亿元。

(九)现金流量情况

2019年度公司现金流量流入总额为143.79亿元,现金流出总额为143.96亿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08亿元。

1.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0亿元,同比上年4.17亿元基本持平。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29亿元,其中:资金流入为30.75亿元,资金流出为55.04亿元。资金流入主要是非控股公司分红,资金流出主要是对雅砻江公司的资本金投出以及暂时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保本理财。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82亿元,较上年-9.59亿元增长29.41亿元,主要是:2019年发行可转债流入

39.97亿元,分配股利及偿付利息16.61亿元。

三、公司控股和参股企业的主要经营状况

(一)公司控股企业收入利润情况:

单位名称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
20192018变动率%20192018变动率%
田湾河公司61,921.9865,894.49-6.0318,406.4018,037.372.05
嘉电公司1,157.33150.22670.43966.84-3,418.05128.29
天彭电力3,703.153,395.009.08686.72719.86-4.60
交大光芒公司17,173.8216,803.692.202,456.692,050.0019.84
川投电力公司0.00458.40-100.002,080.502,294.99-9.35

田湾河公司本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1,921.98万元,同比减少6.03%,本年主要受“一站一策”下泄生态流量影响,枯、平水期发电量较2018年同比减少1.2亿千瓦时,导致田湾河公司在枯、平水期电价较高的情况下,欠发严重,对发电收入产生较大影响;

交大光芒公司本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7,173.82万元,同比增加2.20%,完成年度预算的107.32%,超过年度预算1,170.63万元;

天彭电力实现营业收入3,703.15万元,同比增加9.08%,完成年度预算的101.71%;

川投电力公司因政策变更,内部资金拆借未再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渠道,原利息收入进入投资收益核算。

(二)公司参股企业经营情况

单位名称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
20192018变动率%20192018变动率%
雅砻江1,649,458.801,760,570.36-6.31708,500.06816,108.39-13.19
国电大渡河939,556.49927,494.221.30133,091.99148,226.69-10.21
乐飞四川79,103.17100,067.45-20.951,962.443,303.27-40.59

1、2019年,雅砻江公司发电量达到747.3亿千瓦时,再创历史新高,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特别是2019年8月,雅中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获得国家核准,标志着雅砻江中游梯级电站送出通道得到落实,为公司未来清洁能源电量消纳打通了又一条生命线,为公司进一步拓宽售电市场、在全国范围内实现雅砻江绿色清洁能源优化配置夯实了基础;但因让利和所得税优惠到期等因素,导致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净利润同比下降。

2、国电大渡河2019年度实现发电量459.98亿千瓦时(不含公司所属湖北片区,为455.34亿千瓦时),完成预算目标的

100.39%。

四、完成董事会下达预算指标情况

公司2019年完成董事会预算情况如下:

指标2019年实际完成2019年预算完成率(%)
发电量(亿kwh)32.3128.19114.62%
销售收入(亿元)8.387.77107.85%
利润总额(亿元)30.2020.19149.58%
净利润(亿元)29.8819.96149.70%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亿元)29.4719.66149.90%

公司今年各项指标均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预算任务。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5月19日

2020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报告各位股东: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社会用电量增速下降以及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公司主业将面临诸多的挑战。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公司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深耕电力主业发展,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强化资金成本控制,扎实有序地做好2020年全面预算管理的各项工作,推动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公司预算编制说明

1.2020年公司预算编制范围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本部和六家控股企业(田湾河公司、天彭电力公司、交大光芒公司、川投电力公司、攀枝花水电公司、嘉阳电力公司)。

2.其它非控股的投资项目,公司按该项目经其董事会批准的预算或按项目公司报送给股东方的预算报告进行编制。

二、2020年公司主要预算指标情况

公司经过认真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结合行业经营特点,编制了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预算。2020年公司将完成发电量40.91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9.4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0.01亿元。具体预算指标如下:

公司2020年度预算及与2019年度完成数比较表

项目2020年预算数2019年完成数增减变动率%
发电量(亿kwh)40.9132.3126.62%
营业收入(亿元)9.498.3813.25%
利润总额(亿元)20.0130.2-33.74%

注:以上预算指标未考虑疫情影响。

(一)投融资预算

1.投资预算

2020年公司投资预算情况:固定资产投资4.06亿元;股权投资27.61亿元,债权投资1.78亿元。公司2020年对外捐赠资金预算总额为0.027亿元。

本预算未考虑未报批的新投项目投资。

2.本部融资预算

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预算,为保障现有资产的正常经营以及可转债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公司2020年将偿还到期负债43.30亿元,由于现金流入流出的时间性差异,全年融资余额约59.80亿元。

本预算未考虑未报批的新投项目融资。

(二)公司本部预算

2020年公司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预算总支出29800万元。

1.财务费用预算

本部预算财务费用为2.6亿元。

2.管理费用预算

2020年公司预算管理费用为3800万元,同比2019年约3900万元的预算额略微有下降。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5月19日

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报告

各位股东:

为积极回报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4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不送股。以目前4,402,140,480的总股本测算,分配现金总额为1,496,727,763.20元(含税)。

鉴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自2020年5月15日起开始转股,公司拟分配的现金总额将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为准。

详见2020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2020-017号)。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5月19日

关于审议《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提案报告

各位股东:

经2017年6月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已到期。为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已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本提案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5月19日

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报告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年报准则》,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编制完成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业绩快报

根据交易所通知和《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公司在2020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公司年度业绩快报公告。该业绩快报与目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数据基本相符,未出现较大差异。

二、 关键审计事项

(一)重要事项

本年度,审计的重要事项包括:收入的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的准确性。

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结果予以了确认。

(二)关键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中的应对
投资收益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附注四、16,附注六、11、46,附注八、3(2),附注十六、2、4。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砻江水电)系川投能源联营企业,川投能源对其采用权益法核算。2019年,川投能源按照持股比例确认其投资收益为288,311.88万元,占川投能源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95.4246%。因此,将雅砻江水电投资收益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执行了以下程序: 1、将雅砻江水电作为重要组成部分,执行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程序; 2、针对组成部分执行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程序: (1)通过与雅砻江水电管理层沟通、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雅砻江水电基本情况、经营业务、经营环境及组成部分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及风险评估; (2)对雅砻江水电进行报表总体分析,并确定重点关注领域; (3)基于收入舞弊假设,将雅砻江水电收入作为重大错报风险。 3、评价组成部分会计师的独立性、客观性、经验和资质。 4、与组成部分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其风险评估、重要性水平、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主要审计程序等。 5、获取组成部分会计师的组成部分承诺函、试算表、审计报告及审计意见;复核组成部分会计师对重点关注科目及事项取得的证据。 6、对雅砻江水电实施现场审阅,就风险评估阶段识别的重点领域及事项重要执行审阅,查验相关信息、资料。

三、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 2017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按照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国家会计准则政策变更,经本公司第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金融工具准则,并按有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注: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类别。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

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的规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追溯调整。本集团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无差额。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247,094,779.93-1,247,094,779.9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47,094,779.931,247,094,779.93
发放贷款及垫款37,165,664.69-37,165,664.69
其他应收款69,176,602.066,476,602.06-62,700,000.00
债权投资99,865,664.6999,865,664.69
应收票据98,262,098.5488,262,098.54-10,000,000.00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应收款项融资10,000,000.0010,000,000.00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74,861,342.71-874,861,342.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74,861,342.71874,861,342.71
发放贷款及垫款67,165,664.69-67,165,664.69
债权投资67,165,664.6967,165,664.69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年度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四、 利润分配

拟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4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不送股。以目前4,402,140,480的总股本测算,分配现金总额为1,496,727,763.20元(含税)。

鉴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自2020年5月15日起开始转股,公司拟分配的现金总额将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为准。分行业信息披露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 的要求,公司2019年度分行业信息数据,已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在本次年报的“公司业务摘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等章节也进行了充分披露。具体情况详见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五、 内部控制

内容详见年报相关部分。

六、 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年报相关部分。

七、 公司债券

2014年4月18日,公司发行17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发行期限为5年期,票面利率为6.12%,前三年利率为固定利率。本次公司债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的交易终止日期为2019年4月17日。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兑付完毕,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13川投01”)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八、 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7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亿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60号文同意,公司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年12月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川投转债”,债券代码“110061”。

九、 扶贫工作

2019年,公司对定点扶贫地区乐山市金口河区定向捐赠228万元,其中,向金口河生态食品加工园区定向捐赠200万元,用于当地建设冷链仓库(已完成)。其余28万元用于继续帮助新光村集体经济发展、建立临时救助专项资金、捐赠当地党群服务中心物资、修建完善基础设施、送温暖入户慰问等。

十、 承诺事项

(一)为进一步加快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川投集团于2019年3月8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了相关议案,在2018年1月出具的承诺的基础上对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川投集团同意通过由川投能源托管8家同业竞争公司股权、即时启动盈利资产注入等方式以进一步加快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详见2019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年度说明的公告》(2019-030号)。

(二)基于对川投能源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川投能源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川投集团计划自2020年1月15日起12个月内(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包含首次增持之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其自有或自持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即不低于22,010,702股。川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止本报告发布时,川投集团已增持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增持计划数量区间下限(已发行总股份的0.5%),该承诺事项还在履行中。

十一、 内幕信息管理及违规买卖股票

公司按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截止报告日,公司暂未发现报告期内违反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和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

十二、 审计意见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川投能源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项目内容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1,496,727,763.2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注: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经本公司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根据董事会决议,启动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投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12.23亿元。

3、公司在一季度根据董事会决议,发行了8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5亿元的绿色私募债。

4、根据董事会决议,在二月份向抗疫一线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捐赠100万元现金。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已于2020年4月25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5月19日

关于对2020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工作

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本部2020年度融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本部资金需求情况

按预算编制要求,不考虑尚未上会立项的投资项目,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及资本金投入、还本付息资金需求预算,结合年初资金结余及年末资金储备(2.38亿)情况,考虑到雅砻江公司分红资金流入与公司支出的时间性差异,2020年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公司需要债务融资规模63.5亿元(倒贷金额不累计计算)。

资金来源预计情况:预计资金来源合计约36亿元,除期初存量资金3.8亿元外,投资企业的分红所得和本年度可用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共计32.2亿元。

资金支出预计情况: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公司本部还本付息、生产经营和股权投资等所需资金余额共约97.12亿元(含至下一年度董事会还需偿还的到期贷款本息6.86亿元)。

二、公司解决融资需求的措施

为保证在确保公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约成本,公司拟通过发行已经注册的短期融资券、绿色私募债或银行贷款筹集资金;

用好分红现金流,管好债务现金流,不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切实管控好财务风险。

现申请审议并同意以下债务融资预算安排:

在63.5亿元的额度内安排融资。其中:

1、超短期融资券额度20亿元(可循环使用)。

2、绿色私募债额度30亿元。

3、差额部分可调剂使用银行贷款、委托贷款、不超过5亿元的法人透支账户融资余额(可循环使用)。

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金融市场和公司资金支出具体情况确定融资渠道和融资金额,利率不高于同期市场利率。本授权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至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5月19日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

各位股东:

为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连续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公司《中介机构聘用管理办法》相关程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在2020年度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和财报审计机构。

2020年的审计报告将分为公司本部、田湾河公司、嘉阳电力、天彭电力、交大光芒、川投电力、攀枝花水电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专项审核单独出具报告。为便于工作开展,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基础上确定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

2020年审计费用与上年审计费用保持不变,整个川投能源体系的全年财报和内控审计费用总计13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113万元(公司本部40万元),内控审计20万元(公司本部8万元)。若审计范围有新增情况,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新增审计费用在100万元以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详见2020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0-014号)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5月19日

关于对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

审议的提案报告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和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工商变更的要求,需对《公司章程》相关17条内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3条内容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1条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已于2020年4月25日上交所网站披露。

本提案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5月19日

关于选举张昊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川投能源《公司章程》规定,川投能源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川投能源董事会现有董事9名,为保障公司合规运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选举张昊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张昊先生简历:

张昊,男,1970年07月12日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四川省冶金工业厅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川投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川投集团董事会秘书,川投能源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川投能源第八届、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川投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5月19日

关于选举龚圆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川投能源《公司章程》规定,川投能源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川投能源董事会现有董事9名,为保障公司合规运作,需增补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选举龚圆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龚圆女士简历:

龚圆,女,1976年0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四川巴蜀电力开发公司(现更名为神华巴蜀电力公司)计划部项目经理,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现任四川乐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四川川投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国电大渡河大岗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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