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公司股票于2010 年10 月29日、11月1日、11 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 公司经征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自查,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0 年10 月29日、11月1日、11 月2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自查,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且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资产重组、收购、股权转让等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并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除已经披露的公开信息外,截至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资产重组、收购、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本公司也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互联网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