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会上将审议公司所属企业天士力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士力生物”)拟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相关事项。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天士力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关于所属子公司天士力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分拆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等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进行事前审议,我们认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本次分拆表示认可,并且一致同意将《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天士力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关于所属子公司天士力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分拆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等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应按照公开公正、诚实自愿的原则开展本次分拆。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郭云沛、 田昆如、 Xin L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