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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关于持股3%以上股东提出临时提案暨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8

证券代码: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1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3%以上股东提出临时提案暨召开2019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一个临时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除此之外,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事项不变。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公司定于2020年5月19日下午13:30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从提高会议效率、节约成本角度考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焕昌先生于2020年5月7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焕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1,995,5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2.19%,具备提交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本次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2020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9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19日9:30~11:30,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3号昌红科技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下非独立董事选举,候选4人,应选4人:

11.1选举李焕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华守夫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徐燕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罗红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下独立董事选举,候选3人,应选3人:

12.1选举张锦慧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刘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姜旭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特别说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1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以下股东代表监事选举,候选人2人,应选2人:

13.1选举张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2选举俞汉昌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第1-9项及11-13项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议案1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11项、第12项、1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大会分别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股东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00《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1.00、12.00、13.00为等额选举
1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位
11.01选举李焕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华守夫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徐燕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罗红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位
12.01选举张锦慧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选举刘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选举姜旭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位
13.01选举张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02选举俞汉昌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9:30~11:30、13:00~15:00)。

2. 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0年5月1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1)现场登记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3号昌红科技证券部。

(2)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3号昌红科技证券部。

(3)联系电话:0755-89785568-885

(4)联系传真:0755-89785598

(5)邮编:518118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军、陈晓芬

联系电话:0755-89785568-885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3.《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1512.投票简称:昌红投票3.议案的设置及意见表决

(一)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00《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1.00、12.00、13.00为等额选举
1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位
11.01选举李焕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华守夫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徐燕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罗红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位
12.01选举张锦慧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选举刘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选举姜旭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位
13.01选举张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02选举俞汉昌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监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如果选票上的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注:非独立董事选举、独立董事选举及股东代表监事选举议案需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i)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案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ii)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案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iii)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提案1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及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00《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11.00、12.00、13.00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位选举票数(票)
11.01选举李焕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华守夫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徐燕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4选举罗红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位选举票数(票)
12.01选举张锦慧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2选举刘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3选举姜旭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位选举票数(票)
13.01选举张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02选举俞汉昌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事项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对应的方框中打“√”为准,或填入同意的股数,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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