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6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于永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李学尧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5日前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邵俊斌先生主持。
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任命/免职原因
公告编号:2020-029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于永生先生,1969 年 7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1991年8月至 1993 年12月任齐齐哈尔师范学院教师;1994 年1月至 1997 年12月任齐齐哈尔铁路运输职工大学教师;1998 年1月至 2001 年9月先后供职于中国地质工程公司斯里兰卡分公司及香港分公司,历任翻译、商务经理助理;2001 年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2018年3月至今任杭州巴九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兼任浙江东方、中威电子、双林股份、富通鑫茂独立董事。李学尧先生,1977 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2005 年8日至今,历任上海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兼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2014 年12月至 2016 年9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讲席教授;2006 年5月至 2009 年5月,中国政法大学在职博士后;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浙江广厦、上海瀚讯独立董事,上海江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免职/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任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0-029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