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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7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延安必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延安必康2019年度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14号)核准,公司向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公司)发行股份购买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李宗松、周新基、陈耀民、何建东、薛俊五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上述五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8,177,458股,发行价格为8.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19,999,999.7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承销费用人民币34,8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85,199,999.7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29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1040001号”、“瑞华验字

[2016]41040002号”《验资报告》。

(二)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76,347,767.21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18,259,359.83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收入119,481,764.39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93,023.62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04,610.69元,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46,325,613.91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41,000,000.00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1,671.56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35元,其他10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81,452,377.9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41,000,000.00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18,261,031.39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收入119,481,764.39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93,058.62元,其他100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97,458.9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08年7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0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制度,2010年12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201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2014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2014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8年8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2018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8年8月修订版)。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016年4月8日公司与中德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是用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康新沂”)的“制药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2016年4月,原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已分别划转至必康新沂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年4月22日公司及必康新沂、中德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已经遵照履行。

2018年3月21日,必康新沂已将存放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999,520,193.10元(包括3月20日结转利息617,135.11元)转至在交通银行徐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必康新沂已经完成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及必康新沂与中德证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协议书》。

2018年3月28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必康新沂、中德证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8月17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必康新沂、中德证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必康新沂已将存放于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32,169.88元(包括8月16日结转利息6,329.43元)转至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8年8月27日,必康新沂已经完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及必康新沂与中德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协议书》。

(三)募集资金收支及存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支出及实际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收支表

单位:元

注:“其他”项为:由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账号:

463768053466)长时间未使用,根据银行相关规定有可能转为非正常户,为保障该账户正常公司从一般户转入100元。

账户余额表

单位:元

项目开户银行账号账户类型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必康制药江苏有限公司)的“制药生产线技改搬迁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463768053466募集资金专户356,826.14活期存款(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划转后,后续结存利息收入)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60290188000207324募集资金专户25,290.76活期存款
项目期初募集 资金余额本期 累计使用本期累计归还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期累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期累计支付手续费本期累计 利息收入其他募集资金 余额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必康制药江苏有限公司)的“制药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174,719.205,104,610.691,046,325,613.911,041,000,000.0035.001,671.56100.00397,458.98
合计174,719.205,104,610.691,046,325,613.911,041,000,000.0035.001,671.56100.00397,458.98
目”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3010000110120100142030募集资金专户15,342.08活期存款
合计397,458.9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必康新沂“制药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康新沂的“制药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81,452,377.90元。

(二)必康新沂“制药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延期或终止情况

2017年2月27日,2017年9月12日、2018年9月4日、2019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的“制药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进度整体达到结项状态的时间期限延期至2019年7月31日。

2019年7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部分生产线继续延期或终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结合市场需求变化及项目结项要求等情况审慎决策,同意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的“制药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进度,将项目整体达到结项状态的时间期限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并终止部分生产线。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8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

1,1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50,000,000元,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18年8月21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5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1,05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截止2019年8月21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5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41,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41,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重大资产重组配套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延安必康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一:

重大资产重组配套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28,520.00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10.4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8,145.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必康制药江苏有限公司)的“制药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228,520.00228,520.00510.46138,145.2460.45%2020年12月31日
合计228,520.00228,520.00510.46138,145.2460.4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由于智能制造领域技术革新及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2017年9月12日、2018年9月3日、2019年2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19年7月31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相关辅助配套设施受环保、消防规范要求提升等因素的影响,需要进行工艺性能提升或设备更替以达到规范要求;部分生产线受国家政策变动及公司整体财务情况影响,调整品种,以更好的帮助公司适应国家药品政策的调整和市场竞争需求,充分发挥原有批文及药号产品的市场价值;剩余子项目由于受国家政策、
公司产品布局规划、公司2018年度公司债券回售、市场经营环境、团队成员配置等因素的影响,拟终止并未来择机进行后续投资,故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药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达到结项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终止部分生产线。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8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1,1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50,000,000.00元,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2019年8月21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50,000,000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及项目主办人。 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41,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41,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结余金额: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必康制药江苏有限公司)的“制药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结余397,458.98元。 结余原因: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尚未完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金额为397,458.98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41,000,000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项目主办人:

李志丰 王文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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