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时间
过半的进展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旗股份”)于2020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其中:
1.持本公司股份17,006,7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8810%)的股东周学进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2020年1月31日起)后的六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2020年1月8日起)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251,6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202%)。
2.持本公司股份2,741,0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761%)的股东丁阳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2020年1月31日起)后的六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2020年1月8日起)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85,26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19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周学进先生;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丁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目前,周学进先生、丁阳先生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周学进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周学进 | 大宗交易 | 2020/1/10 | 24.93 | 1,000,000 | 0.7574 |
集中竞价 | 2020/3/25 | 26.93 | 237,000 | 0.1795 | |
2020/3/27 | 27.65 | 560,000 | 0.4242 | ||
合计 | - | - | - | 1,797,000 | 1.3611 |
2、股东丁阳减持股份情况
自2020年1月31日起至本公告日止,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周学进 | 合计持有股份 | 17,006,760 | 12.8810 | 15,209,760 | 11.51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006,760 | 12.8810 | 15,209,760 | 11.51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丁阳 | 合计持有股份 | 2,741,068 | 2.0761 | 2,741,068 | 2.076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41,068 | 2.0761 | 2,741,068 | 2.076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将根据市场、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并将持续告知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前述减持计划中声明:
(1)周学进先生: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实际减持价格履行了该等承诺。
(2)丁阳先生: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实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周学进先生、丁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