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121762895816X |
承诺主体名称 |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
承诺主体类型 |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
承诺来源 | □权益变动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
承诺类别 |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
承诺开始日期 | 公司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创新层申请之日 |
承诺有效期 | 承诺开始日至全国股转公司2020年首期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举行之日起满3个月止。 |
承诺履行期限 | 承诺开始日至全国股转公司2020年首期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举行之日起满3个月止。 |
承诺结束日期 | 全国股转公司2020年首期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举行之日起满3个月止。 |
公告编号:2020-051
公司目前已完成董事会秘书聘任程序,但董事会秘书尚未取得任职资格。公司承诺自2020年全国股转公司首期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举行之日起3个月内,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具备创新层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关于2020年市场分层定期调整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72号)相关要求,第一批申请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可以暂未取得任职资格;但应在提交申请前已完成聘任程序,并承诺自2020年首期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举行起的3个月内其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任职资格。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备查文件
《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承诺函》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