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及相关事项的更正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及相关事项的更正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及相关事项的更正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对差错及相关事项的更正处理,提高了公司会计报告质量,更正后的报告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差错及相关事项的更正。本次会计差错及相关事项的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构成实质性障碍,不影响公司持续符合挂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8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赵黎 万伟 袁胜华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