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金田 A5/金田 B5 股票代码:400016/420016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0-10
关于公司对前期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前期会计差错概述
(一)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年度:
1、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年度为 2018 年度的相关数据。
2、2018年度财务报告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会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基本情况:
1、公司对深圳迈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于2018年末已发生全额减值风险,故补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公司处置子公司深圳迈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剩余出让款预计全部无法收回,就无法回收部分冲减已确认的投资收益。
3、转回对深圳市雅路智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收款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二、本次前期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单 位:人民币元)
1、 本期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借正贷负) |
公司对深圳迈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于期初已发生全额减值风险,故补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已批准 | 资产减值损失 | 5,247,000.00 |
已批准 | 其他应收款 | (5,247,000.00) | |
公司处置子公司深圳迈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剩余出让款预计全部无法收回,就无法回收部分冲减已确认的投资收益 | 已批准 | 其他应收款 | (9,000,000.00) |
已批准 | 投资收益 | 9,000,000.00 | |
转回对深圳市雅路智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收款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 已批准 | 资产减值损失 | (90,000.00) |
已批准 | 其他应收款 | 90,000.00 |
2、 对比较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调整前期初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调整后期初金额 |
其他应收款 | 17,167,643.53 | (14,157,000.00) | 3,010,643.53 |
未分配利润 | (1,129,383,131.30) | (14,157,000.00) | (1,143,540,131.30) |
资产减值损失 | 175,043.48 | (5,157,000.00) | (4,981,956.52) |
投资收益 | 3,577,412.61 | (9,000,000.00) | (5,422,587.39) |
(二) 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 本期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借正贷负) |
公司对深圳迈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于期初已发生全额减值风险,故补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已批准 | 资产减值损失 | 5,247,000.00 |
已批准 | 其他应收款 | (5,247,000.00) | |
因深圳市金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出现巨额亏损,补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已批准 | 长期股权投资 | (9,099,863.00) |
已批准 | 资产减值损失 | 9,099,863.00 |
2、 对比较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调整前期初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调整后期初金额 |
其他应收款 | 25,044,488.00 | (5,247,000.00) | 19,797,488.00 |
长期股权投资 | 30,000,001.00 | (9,099,863.00) | 20,900,138.00 |
未分配利润 | (1,148,874,662.87) | (14,346,863.00) | (1,163,221,525.87) |
资产减值损失 | 1,446,877.50 | (14,346,863.00) | (12,899,985.50) |
三、本次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批程序
2020 年 4 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14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四、董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 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 可靠,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上述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时提醒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项发生。同意本次会计差 错更正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14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局第1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2020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