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4]1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的有关规定,本次的相关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对前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对前期相关项目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