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21日,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控股股东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业集团”)的部分高管以个人自有资金通过君享洪城集合资管计划在二级市场完成了公司股份的增持,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746,41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君安君享洪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享洪城集合资管计划”)持有公司4,746,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0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参与君享洪城集合资管计划时任水业集团和洪城水业董事、监事、高管现有较大比例人员因工作变动和达到退休年龄,不在水业集团和洪城水业继续担任任何职务。因此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该资管计划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股份不超过4,746,41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5007%,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君安君享洪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以下股东 | 4,746,414 | 0.5007% | 其他方式取得:4,746,414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君安君享洪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不超过:4,746,414股 | 不超过:0.5007%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746,414股 | 2020/5/28~2020/11/24 | 按市场价格 | 二级市场增持 | 自身资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控股股东的部分高管增持参与人承诺:
在该计划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该承诺已于
2018年6月21日到期,承诺期内所有增持参与人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君享洪城集合资管计划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况。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