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4月29日上午 9:30,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宝胜会议中心1号接待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蔡临宁先生、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独立董事闻道才先生和独立董事杨志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泽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