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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制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 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 “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根据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相关科目调整,不会对当期和格式调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 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 “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7 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在新收入会计准则下,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形式,按照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并对很多具体的交易和安排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主要变动如下: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 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其影响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1.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会[2019]16号通知的要求,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相关科目调整,不会对当期和格式调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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