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公司监事会五届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配股、增发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于2019年8月完成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146元(含税),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
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对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03元/股调整为2.96854元/股。
监事会认为: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共有95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限制性股票7,416,000股。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议和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