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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秋林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公司代码:600891 公司简称:*ST秋林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重要提示 ...... 3

二、公司基本情况 ...... 3

三、重要事项 ...... 6

四、附录 ...... 11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公司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处于失联状态)、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原因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李亚董事长失联
李建新董事失联

1.3 公司负责人李亚处于失联状态,为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于2019年2

月15日紧急研究决定,在公司董事长无法履职期间,由公司董事、总裁潘建华女士代行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04)、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庆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423,442,824.391,417,373,098.860.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70,633,294.18-1,631,757,371.01-2.38%
年初至报告期末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04,953.951,486,210.78714.48%
年初至报告期末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8,659,429.30104,745,224.00-53.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75,923.17-44,273,684.3912.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839,358.37-45,833,850.4715.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5%-4.00%增加1.6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0714.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0714.2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所得税影响额-109,945.92
合计-109,945.92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30,55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股 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232,136,75237.59232,136,752冻结232,136,752境内非国有法人
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63,987,82610.360冻结63,987,826境内非国有法人
延吉市吉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7,745,1272.870未知17,745,127境内非国有法人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10,707,5171.730冻结10,707,517境内非国有法人
王燕军5,000,0000.810未知0其他
黄祝凯4,248,0000.690未知0其他
骆勇强3,100,5300.50未知0其他
代树华1,673,7000.270未知0其他
王卯1,582,6000.260未知0其他
谢励平1,562,5000.250未知0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63,987,826人民币普通股63,987,826
延吉市吉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7,745,127人民币普通股17,745,127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10,707,517人民币普通股10,707,517
王燕军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
黄祝凯4,248,000人民币普通股4,248,000
骆勇强3,100,530人民币普通股3,100,530
代树华1,673,700人民币普通股1,673,700
王卯1,582,600人民币普通股1,582,600
谢励平1,562,500人民币普通股1,562,500
滕建奇1,551,811人民币普通股1,551,81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在本公司知情范围内知悉嘉颐实业、颐和黄金、奔马投资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公司就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减持2,096,889股事宜进行函证,截至目前,对方未回复减持原因。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金额年初金额增减比率(%)变动原因
发放贷款及垫款1,091,680.002,228,500.00-51.01%因子公司首佳小贷公司减少贷款发放
利润表项目年初至报告期上年年初至报告期增减比率(%)变动原因
期末金额(1-3月)期末金额(1-3月)
营业收入49,019,962.34105,024,823.99-53.33%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
营业成本32,841,454.7168,840,176.20-52.29%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
税金及附加564,122.472,265,034.84-75.09%营业收入减少同比税减少
管理费用11,345,050.1219,055,098.75-40.46%黄金板块业务停滞费用减少
财务费用37,414,934.5250,947,100.88-26.56%深圳金桔莱贷款利息减少
现金流量表项目年初至报告期上年年初至报告期增减比率(%)变动原因
期末金额(1-3月)期末金额(1-3月)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2,104,953.951,486,210.78714.48%因新冠病毒病情影响未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0-178,300.00100.00%黄金板块业务停滞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0-10,458,048.12100.00%黄金板块业务停滞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因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值,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3月3日起停牌(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1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于2020年3月18日起对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若暂停上市情形未能消除,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在暂停上市期间,若公司又触及重大违法暂停上市情形,公司只有分别满足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和重大违法三种情形下的申请恢复上市条件,方可申请股票恢复上市。否则,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16号)。

2、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彩宝经贸有限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且已停业近一年,至今无法正常经营,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其破产清算。2020年3月2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彩宝经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该事项于2020年4月24日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32号)。

3、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⑴长江证劵(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山东栖霞鲁地矿业有限公司、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和谐天下金银制品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案号(2019)沪0115民初38166号;

原告诉讼请求:

① 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偿还“16秋林01”债券本金35,000,000.00元;

② 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截至2019年1月30日止(不含当日)的到期利息489,041.10

元;

③ 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1月30日起(含当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逾期利

息,以上述逾期支付的本息之和563,643.76元;

④ 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就本案支出的各项诉讼费用;

⑤ 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用;

⑥ 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一承担;

⑦ 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就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⑧ 判令被告五以其持有的山东栖霞鲁地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原告对质押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2019年5月8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相关证据等材料。由于疫情原因,开庭时间更改为2020年5月28日。⑵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誉高航空设备有限公司(第三人)、新跃塑料软包装有限公司(第三人)、天津佩珀航空设备有限公司(第三人)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纠纷案,案号(2019)吉24民初327号;

原告诉讼请求:

① 请求判令被告一龙井农商行履行约定,将原告入股龙井农商行时购买延河信用社置出的抵债资产(原贷款本金3.01亿元)对应的七处房产交付并且产权过户给原告; ② 请求判令被告二对诉讼请求一承担连带责任,对被告一给原告交付和过户七处房产之行为履行协助和配合义务。

③ 请求判决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该案2019年11月28日收到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2020年1月20日开庭。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追加北京誉高航空设备有限公司、新跃塑料软包装有限公司、天津佩珀航空设备有限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⑶深圳市特发保税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上诉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保税实业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一审判决内容:

被告深圳市金桔莱公司支付原告租金443,079元,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按每月369,600元的标准),立即搬离承租位置。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原、被告均上诉。

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上诉请求:

① 撤销原判决第一、二、三项,依法改判,取消房屋使用费,判令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保证金813,560.67元;

② 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深圳市特发保税实业有限公司上诉请求:

① 判令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3民初9995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项判决;

② 改判支持保税公司一审《民事起诉状》中第一、二项诉讼请求;

③ 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该案目前二审中,开庭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嘉颐实业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相关事项。嘉颐实业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为6,095,067股,将由公司以1元的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17,585,803股减至611,490,736股,注册资本将由617,585,803元变更为611,490,736元。

2018年5月8日公司向嘉颐实业发送《关于涉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沟通函》,请其配合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嘉颐实业回复称,鉴于其所持股权已质押,需与对方沟通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后,办理相关股权划转上市公司专用帐户事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12—017号)。

鉴于秋林集团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补偿股份所对应的现金分配部分应作相应返还,2015年度无偿赠回公司的现金分红金额为487,605.36元,2016年度无偿赠回公司的现金分红金额365,704.02元,现金分红合计853,309.38 元,均已无偿转赠公司。

公司定期向嘉颐实业发送《关于业绩补偿的督促函》,提示嘉颐实业因本事项涉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望尽快落实。如需秋林集团协助,我司将全力以赴积极配合,以保证尽早完成此项工作。

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嘉颐实业兑现承诺,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095,067股股票回购注销以进行业绩补偿。法院于2019年2月21日开庭,一审驳回原告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65)。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开庭进行了审理,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诉讼涉及以1元的价格回购注销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所持公司股票,故上述诉讼事项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但由于嘉颐实业公司对业绩承诺事项拒不履行,导致其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无法注销(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89)。公司不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2020年4月13日公司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截至报告期,嘉颐实业仍未履行上述承诺,也未回复公司有关的督促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亚(仍处于失联状态)
代法定代表人职责潘建华
日期2020年4月30日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3月31日编制单位: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0年3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04,031,217.91391,926,263.9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241,475,997.35233,611,966.4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9,971,569.429,098,360.8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36,015,362.5942,542,025.8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333,383,365.84337,715,403.5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578,894.806,089,823.95
流动资产合计1,030,456,407.911,020,983,844.5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1,091,680.002,228,500.00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86,773,693.8586,773,693.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500,000.0010,5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4,956,810.1815,108,330.85
固定资产177,201,968.76177,515,642.74
在建工程329,203.56329,203.56
生产性生物资产473,466.89476,288.99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69,877,875.7370,516,437.20
开发支出
商誉10,890,883.2810,890,883.28
长期待摊费用13,889,055.0215,048,494.59
递延所得税资产7,001,779.217,001,779.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392,986,416.48396,389,254.27
资产总计1,423,442,824.391,417,373,098.8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56,841,459.05556,841,459.05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60,000,000.0060,000,000.00
应付账款136,011,489.38121,027,410.45
预收款项45,682,532.6837,028,774.08
合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9,743,503.2710,790,766.95
应交税费168,831,000.72168,417,526.40
其他应付款415,276,958.33393,209,053.59
其中:应付利息242,651,791.82204,998,333.26
应付股利561,753.59561,753.59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70,800,000.00870,8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263,186,943.432,218,114,990.5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495,332,439.39495,332,439.39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310,281,900.00310,281,900.00
递延收益8,074,566.808,074,566.80
递延所得税负债10,138,617.3110,248,563.2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23,827,523.50823,937,469.42
负债合计3,087,014,466.933,042,052,459.9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17,585,803.00617,585,80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500,932,518.931,500,932,518.9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89,289,828.1789,289,828.17
一般风险准备179,907.30179,907.30
未分配利润-3,878,621,351.58-3,839,745,428.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670,633,294.18-1,631,757,371.01
少数股东权益7,061,651.647,078,009.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663,571,642.54-1,624,679,361.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423,442,824.391,417,373,098.86

法定代表人:李亚(仍处于失联状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庆国代法定代表人职责:潘建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3月31日编制单位: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0年3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74,136,617.64369,822,318.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5,295,076.26585,438.36
其他应收款36,277,587.0132,088,460.7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644,820.011,967,524.4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952,873.081,762,206.13
流动资产合计419,306,974.00406,225,947.8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75,070,644.43175,070,644.4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4,956,810.1815,108,330.85
固定资产59,493,110.0560,486,317.75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55,568,177.0956,139,804.4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0,439,846.7210,614,641.81
递延所得税资产6,734,142.836,734,142.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322,262,731.30324,153,882.08
资产总计741,569,705.30730,379,829.9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60,000,000.0060,000,000.00
应付账款57,875,085.5948,305,138.72
预收款项14,356,631.2314,764,071.54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2,489,132.263,620,399.83
应交税费1,088,268.30717,979.88
其他应付款298,513,125.67273,596,111.40
其中:应付利息135,523,871.35110,640,731.62
应付股利561,753.59561,753.59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03,600,000.00703,6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137,922,243.051,104,603,701.3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495,332,439.39495,332,439.39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087,481,693.331,087,481,693.33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4,815,267.454,815,267.4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587,629,400.171,587,629,400.17
负债合计2,725,551,643.222,692,233,101.5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17,585,803.00617,585,80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490,904,818.931,490,904,818.9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8,318,902.4148,318,902.41
未分配利润-4,140,791,462.26-4,118,662,795.9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983,981,937.92-1,961,853,271.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741,569,705.30730,379,829.93

法定代表人:李亚(仍处于失联状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庆国代法定代表人职责:潘建华

合并利润表2020年1—3月编制单位: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0年第一季度2019年第一季度
一、营业总收入49,019,962.34105,024,823.99
其中:营业收入48,659,429.30104,745,224.00
利息收入360,533.04279,599.99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87,933,937.96147,198,157.69
其中:营业成本32,841,454.7168,840,176.2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564,122.472,265,034.84
销售费用5,768,376.146,090,747.02
管理费用11,345,050.1219,055,098.75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37,414,934.5250,947,100.88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4,816.56574,074.6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9,038,792.18-41,599,259.10
加:营业外收入37,133.80232,335.55
减:营业外支出569.001,538,740.3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9,002,227.38-42,905,663.91
减:所得税费用-109,945.921,372,618.5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8,892,281.46-44,278,282.4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8,892,281.46-44,278,282.4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8,875,923.17-44,273,684.39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6,358.29-4,598.0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8,892,281.46-44,278,282.41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8,875,923.17-44,273,684.3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6,358.29-4,598.0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0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07

法定代表人:李亚(仍处于失联状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庆国代法定代表人职责:潘建华

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1—3月编制单位: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0年第一季度2019年第一季度
一、营业收入31,261,654.0875,087,928.47
减:营业成本20,602,734.1350,487,780.22
税金及附加302,867.381,822,724.49
销售费用759,869.86676,456.78
管理费用7,092,077.849,695,910.71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4,647,862.1824,445,455.02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2,143,757.31-12,040,398.75
加:营业外收入15,091.0011,926.68
减:营业外支出5,322.6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2,128,666.31-12,033,794.67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2,128,666.31-12,033,794.67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22,128,666.31-12,033,794.6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李亚(仍处于失联状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庆国代法定代表人职责:潘建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3月编制单位: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0年第一季度2019年第一季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6,535,786.51127,853,564.9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375,983.511,012,467,893.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4,911,770.021,140,321,458.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1,183,233.7193,238,226.4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1,110,800.004,449,965.84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600.00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965,673.1310,517,368.47
支付的各项税费2,159,773.658,408,966.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608,935.581,022,219,119.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2,806,816.071,138,835,247.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04,953.951,486,210.7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78,3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8,3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3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767,719.2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90,328.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458,048.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58,048.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104,953.95-9,150,137.3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6,744,652.94355,248,352.3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8,849,606.89346,098,215.04

法定代表人:李亚(仍处于失联状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庆国代法定代表人职责:潘建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0年1—3月编制单位: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0年第一季度2019年第一季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7,659,506.7082,058,734.36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77,769.393,302,731.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437,276.0985,361,465.7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221,282.0859,308,872.83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914,800.744,896,456.89
支付的各项税费1,059,982.075,133,060.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926,911.7517,736,316.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122,976.6487,074,706.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14,299.45-1,713,241.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314,299.45-1,713,241.0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6,503,545.16324,778,573.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0,817,844.61323,065,332.03

法定代表人:李亚(仍处于失联状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庆国代法定代表人职责:潘建华

4.2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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