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事前认可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罗建钢、陈长源、夏志宏、陈宇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