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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集团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16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有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第一项议案投弃权票。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黄建平对该议案投弃权票,理由为:“疫情期间,少数股东损益依然为正,但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负”。

定期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转让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净月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长春欧亚净月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大街2950号民生大厦5235室

法定代表人:于惠舫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针织纺品、服装、鞋帽、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蔬菜、水果、自有场地租赁、社会经济咨询,停车场服务、餐饮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开发、销售等。

2、标的公司财务数据

标的公司属于未建项目,无营业收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总资产23,560.66万元,总负债57.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权益23,503.13万元,净利润-689.94万元。

截止2020年3月31日,标的公司总资产23,544.71万元,总负债56.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权益23,488.30万元,净利润-14.83

万元。

(三)聘请中介机构情况

为保证本次交易公平、公正及顺利进行,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评估机构开展审计、评估等工作。

(四)本次交易的授权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实施本次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

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备案及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调整间接融资比例、优化债务结构,董事会同意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备案及挂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3年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以下简称“本次备案及挂牌”)。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备案及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方案

1、融资人: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种类: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期限3年)

3、备案及挂牌规模:拟申请备案及挂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最终备案及挂牌规模将以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取得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4、挂牌价格: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时市场状况确定,并遵循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5、挂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偿还银行贷款等调整债务结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

7、挂牌方式:在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挂牌,具体挂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承销机构:拟聘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9、决议有效期:本次申请备案及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备案及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备案及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授权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全权办理与本次备案及挂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制定和实施本次备案及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确定本次备案及挂牌的具体金额、期限、挂牌期数、挂牌价格、挂牌时机、承销方式及挂牌对象的选择等具体事宜,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

2、在不超过前述债权融资计划备案方案的范围内依据公司与备案相关方的协商结果确定具体的挂牌安排(包括挂牌条款、时机、金额、期数等),并与备案相关方协商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法

律合同及文件,办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3、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挂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备案及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审批程序

本次备案及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获准后实施,最终方案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通知为准。

公司申请备案及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备案及挂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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